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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东:中国道路与“主权形态”的批判性反思(下)
关键字: 中国道路国家主权主权形态张旭东施密特本雅明阿甘本四 法律之外的力量
最后,我想几个我觉得比较重要的问题:回到今天中国国家的主权形态问题上,它的例外状态有哪些可能性,它的常态是什么,它的法理学基础在哪里,它的历史起源应该被包含在当前运行状态的思考当中,既有助于大家思考它的正当性,自然正当性历史正当性法理正当性,也有助于我们对它进行一种鉴定和批判,哪些地方做的是远远不够的,不要说按照国家自身的定位和自我认同,既使按照一般常态的市民国家法律国家意义上来说也是不够的。纯粹暴力也好例外状态也好,所有的法律都指出了法律之外的力量是什么力量呢?
第一个是命运。在《圣经》里在宗教故事里在史诗里,人面对的是命运的无情,我们经常说波兰倒霉,夹在德国和俄国之间,今天被这个蹂躏明天被那个蹂躏,这是它的命。同样说日本,它如果在夏威夷什么事都没有了,它偏离中国太近等等。这些追踪起来无论是从自然意义上还是从宗教意义上,都是命运。命运还有一重意思比如说雅典或者说宗教里说的哪个城里边太腐败了,太荒淫了,最后上帝就把它给毁掉了,神的震怒也是一种命,天怒人怨,这个节奏不是地面上的人能掌握的,所有宗教的训诫里,命运谈不上暴力,命运行使暴力不叫暴力也不叫武力,也不叫执法,英文叫retribution:报应,自作自受。而且命运的报应的方式都是没有任何预警的,上帝不会说“你小心点,我明天找你”,而是说来就来,一下子就把你孩子全部弄死了。《圣经》故事很残忍的,一下子给人类以一种不可思议的惩罚,眼睛弄瞎了,杀父娶母,整个城邦或部族被灭掉,这都是命运的惩罚。国家和个人一样,在处理法律运行内部的事情时,也时时面对着外部的命运的力量,很多远古时代的国家的观念和组织是应对命运的力量而形成的,国家总包含着很多原始的东西,不要看我们现代国家多么理性,有很多非理性的、迷信的、原始的野蛮的东西在里边。任何一个主权状态,我们要看到它存在的杂多性杂糅性,其中一个是和命运的力量有关系。
第二是所谓神话力量,mythological power,各种各样的故事啊人物啊,从《诗经》开始,《史记》等流传的很多的传说对人的心理结构影响很大,比如中国的敬天命,天人合一替天行道,很多神话的力量存在在现实当中,一个国家作为一个结构在不断吸收这样的张力。这种神话的力量对应的也就是前面讨论过的“立法暴力”,即建立一个国家、一个制度所包含的那种“打碎旧制度、建立新制度”的暴力。
第三个是所谓positive law实证法,就是我们法律条文,这些法律条文是非个人的,不关涉感情的不关涉历史因素的,就是按照条文,今天所谓的依法治国,谁犯法都一样,消除人治。这也可以说是前面讨论过的“护法暴力”的行政化、法条程序化和官僚化,虽然在警察暴力这样的日常运作上常常会出漏子。基本上法制的现代化过程、文明进程仅仅限于positive law实证法,还不能够解决自然法的问题,不能够解决实证法自身像本雅明施密特说的自身的危机,不可解决的结构性问题,它自我的一个崩溃的问题或者说危机的问题,或者它自身内部的普遍性特殊性辩证法问题。
第四个是所谓中国这个主权形态的前现代形式和现代形式,在这个问题里一个是所谓政治神学的问题,在西方,这是施密特反对的,施密特提出的主权者和利维坦国家真正的所谓间接权力最大的敌人就是宗教就是教会干政。认为世俗权力必须要接受神学的教诲,这样的政治神学的方式不知道中国有没有,儒家的学理和教条,不是现在也有呼吁要把中国变成儒教国家,儒教变成国教的嘛,还有大学生毕业典礼要穿汉服、祭孔的什么这样的举止,当然现在是比较弱比较边缘的。如果中国有类似于西方政治神学传统的话,那么这对于国家主权形态是有一个作用的。第二个大家都知道是全球资本对任何一个民族国家的冲击,超国家的机构,比如联合国,WTO贸易原则,国际法的原则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我把它放在一起,我觉得基本是同一个问题,就是所谓原子化的个人,今天比如上海的精英,有高技能的白领,他可以在伦敦、纽约工作和生活,民族国家对他来讲不是一个界限,他有语言能力有专业技能有收入,甚至在生活趣味上都是世界主义的,在哪儿都可以过得很好,又是内部的多样化创造性等等,所以他会产生一种所谓的普遍的原子式的个人的理念,这样的理念和全球市场共同形成的新的世界主义对民族国家的打击和瓦解作用是非常大的,主权形态处在与这样的气候做抗拒和共存的状态下。第三是所谓间接权力。
我刚才只说了一点点,中国今天的间接权力貌似孱弱,其实非常强大,到现在我觉得中国国家面对的主要问题之一仍然是主权内部的强度和覆盖程度不够的问题,一定程度上,这也是在政治范畴空间内部进一步明确立法、护法暴力间的历史关系和逻辑关系。虽然性质不完全一样,但主权话语强度不够总会转化为国家权力不足的问题,在技术层面上则体现为国家能力不够的问题,国家能力和权力的运行没有达到它该达到的,没有到位,但同时也有过度的问题,有滥用的问题。这是一个共存的问题,不是非此即彼。但既然强调主权形态是整治文化统一体的内核,那么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要同种种明显和不明显的间接权力作斗争,至少是划定边界。这个边界在中国往往是非常不清楚的,比如民间基督教,大家知道人数很多,据说有8000万,天主教徒如果说我听罗马教廷的而不是听你共产党的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这从宗教信仰角度来说是有逻辑的,但从现代政治和国家理论来说就是不能容忍的,因为它是一种很典型的间接权力。中国政府也许第一步应该遵循政教分离的底线,这是所有现代共和体制所信奉的;其次再加上中国特有的文化多元、信仰自由加宣传无神论自由等等,底线是主权完整和政治文化统一体的完整。
另一种比如有产者在物权的意义上形成的行会协会甚至政党,议政论政的,从经济权利要过渡到政治权利,既是好事也是坏事,关键是国家要在主权空间内部处理这样的问题。还有一个是世界内政的概念。世界内政倒是左派提出来的,哈贝马斯就持这种主张,他说今天的政治叫世界内政,没有什么国家内政,有点像我们以前邻居打孩子我觉得是那一家子的事,今天我们都有公民意识人权意识,你打孩子是大伙的事,今天中国干什么事美国要管联合国要管西方舆论要管,这也是对主权国家非常直接的一个挑战。
怎么重新思考现代中国的国家权力?modern Chinese state power,它的历史性和起源,我们前面讲到近代西方的主权形态追踪起来,近代的起源是在文艺复兴以后世俗生活的幸福观念,期待稳定安全等等,带来了绝对王权的起源。那么中国的是什么?习近平在中国梦里提到的民族的伟大复兴啊前辈的艰苦卓绝的奋斗啊,是不是大体上是这么个范围,还是有其它东西。还有怎么考虑今天中国还持续存在的law-making violence和law-preserving violence,护法的暴力没太大问题,你犯法了我法律要治你,law-making violence怎么理解,中国是不是仍然处在创立法律的暴力状态,命名的反复、内部的法制建设上的不周全,所以它是不是有一种滞后的law-making violence状态。最后是跟我们前面说的国体啊有关系,就是今天的中国本质上是一个政治国家还是一个非政治国家,apolitical不是说反政治,而是说比如我是全民国家,我们党是为全体中国人谋福利,这叫非政治国家。我们以前批判苏联变修了,变修的标志之一就是叫所谓全民国家,全民国家就是所有的中国人都是我的公民,都要保护,这在今天法制意义上是理所应当的事,但是中国立国的时候,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人民的国家无产阶级的国家工农兵的国家,不是帝修反坏右的国家,在政治国家和非政治国家这个问题上今天中国怎么理解。
这些都是政治的问题怎么介入普遍和特殊的辩证法的问题。我们并不需要为中国跟别的国家不同而羞愧而焦虑,也不需要急于为它的特殊性辩护,而是应该深入分析今日中国这种individuality内部的普遍性,即它所包含的普遍与特殊的辩证矛盾,从而把它的历史起源、它的现实正当性、它的未来指向及其所包含的种种可能性带入一个连贯的叙事结构中来予以认识。只有这样,当代中国内在的政治-文化统一性才能得到恰当的表述。
录音整理:李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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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 责任编辑:陈轩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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