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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理政新实践·上海篇】国务院批准上海加快建设科技创新中心方案
关键字: 上海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三)实施引领产业发展的重大战略项目和基础工程。
在国家战略布局、上海自身有基础有望突破且能填补国内空白的领域,基于“成熟一项、启动一项”原则,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以及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结合的作用,实施一批上海市重大战略项目和基础工程,解决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瓶颈问题。
在信息技术领域,开发中央处理器(CPU)、控制器、图像处理器等高端芯片设计技术。加快实现12英寸芯片制造先进工艺水平产品量产,开发集成电路装备和材料,建设国内首条8英寸MEMS及先进传感器研发线。打造面向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应用的物联网试验网。布局下一代新型显示技术,研制中小尺寸显示产品并实现量产。开发云计算关键技术,开发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的大数据分析软件产品。
在生物医药领域,开发满足临床治疗需求的原创新药,实现若干个1.1类新药上市。以攻克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多发病、慢性病以及疑难重病为目标,开展致病机理和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等方面技术的联合攻关,在基因诊断和治疗、肿瘤定向治疗、细胞治疗、再生医疗、个性化药物等领域开展个性化精准治疗示范。开发医学影像诊疗、介入支架等重大医疗器械产品,实现关键核心技术重大突破,推动在国内广泛应用,进一步扩大在国际市场的份额。
在高端装备领域,完成窄体客机发动机验证机研制,开展宽体客机发动机关键技术研究;突破重型燃机关键技术,建设燃气轮机试验电站。突破干支线飞机、机载设备、航空标准件、航空材料等关键制造技术,实现ARJ21支线飞机成系列化发展,开展C919大型客机试飞验证工作。开展北斗高精度芯片/主板/天线/模块/软件/解决方案的开发,打造北斗卫星同步授时产业。建设高新船舶与深海开发装备协同创新中心,提升深远海海底资源(特别是油气资源)海洋工程装备的总包建造能力、产品自主研制能力和核心配套能力。
在新能源及智能型新能源汽车领域,加快开发推广智能变电站系统等智能电网设备,研制微型和小型系列化燃气轮机发电机组、储能电池智能模块和大容量储能系统。开发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等核心零部件,研制高性能的新能源汽车整车控制系统产品。
在智能制造领域,开发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产品,逐步实现高精密减速机、高性能交流伺服电机、高速高性能控制器等核心零部件国产替代。开发三维(3D)打印相关材料和装备技术,推动其与重点制造行业对接应用。
同时,在量子通信、拟态安全、脑科学及人工智能、干细胞与再生医学、国际人类表型组、材料基因组、高端材料、深海科学等方向布局一批重大科学基础工程。
(四)推进建设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局面。
充分发挥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与自贸试验区的“双自”联动优势,以制度创新和开放创新推动科技创新,打造若干创新要素集聚、创新特色鲜明、创新功能突出、适宜创新创业、具有较强辐射带动力的创新集聚区。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营造公平参与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推进对内对外开放合作,建设开放共享、融合创新的智慧城市,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打造开放便捷的众创空间,形成对全社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有力支撑。
实施“双创”示范基地三年行动计划,结合上海市创业创新优势,打造一批“双创”示范基地,完善创新服务,推动创新成果加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以创新带动创业就业。鼓励发展面向大众、服务中小微企业的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服务平台,引导各类社会资源支持大众创业。加快发展“互联网+”创业网络体系,促进创业与创新、创业与就业、线上与线下相结合。
上海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要聚焦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提升我国自主创新特别是原始创新能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解决经济发展中的“卡脖子”问题;要通过体制机制改革试验,破解制约创新驱动发展的瓶颈问题,激发科技创新内生动力,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营造良好的制度政策环境,实现经济增长动力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换。
四、改革措施
聚焦政府管理体制不适应创新发展需要、市场导向的科技成果产业化机制不顺畅、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制不完善、国有企事业单位创新成果收益分配和激励机制不合理、集聚国际国内一流创新人才的制度不健全等问题,重点在政府创新管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分配和股权激励、市场化投入、人才引进、开放合作等方面作出新的制度安排,着力在创新体制机制上迈出大步子,打破不合理的束缚,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
(一)建立符合创新规律的政府管理制度。
坚持市场导向,以互联网思维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模式,减少政府对企业创新活动的行政干预,改革政府创新投入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加强需求侧政策对创新的引导和支持,释放全社会创新活力和潜能。
1.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企业创新创业活动的干预。
对应由市场作主的事项,政府做到少管、不管,最大限度取消企业资质类、项目类等审批审查事项,消除行政审批中部门互为前置的认可程序和条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以“管”促“放”,深化商事制度、“多规合一”等改革,进一步完善配套监管措施,探索建立符合创新规律的政府管理制度。根据新兴产业特点,完善企业行业归类规则和经营范围的管理方式。对国有企事业单位技术和管理人员参与国际创新合作交流活动,取消因公出境的批次、公示、时限等限制。
调整现有行业管理制度中不适应“互联网+”等新兴产业特点的市场准入要求,改进对与互联网融合的金融、医疗保健、教育培训等企业的监管,促进产业跨界融合发展。
主动探索药品审评审批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开展创新药物临床试验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推进药品上市许可和生产许可分离的创新药物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
- 责任编辑:张广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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