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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汝城血案嫌犯的6年:是被逼急的维权者,还是“要不够”
关键字: 曹再发湖南汝城血案湖南汝城上访湖南故意撞人嫌犯钉子户澎湃新闻16日报道(记者 谭君) 9月13日,在拆违现场撞击挖机未果后,曹再发开车在湖南汝城城区连续撞击路人,致3死5伤。这个曾经的新闻主角以这种不可理喻的方式,重回舆论焦点。
早在三年前,曹再发就扬言要在广州制造血案,还爬上广州猎德大桥,一度震动广州全城。他彼时的诉求是拆迁遭遇不公,事后,他获得了近6倍于评估价的补偿款。
自房屋征收的6年来,曹再发陷入维权、上访、举报的循环。同时又因为伴随这些举动的问题受到惩戒——据当地政府统计,6年来,曹再发共受到公安机关训诫4次、拘留9次、判刑1次。
曹再发从维权走向违法,最后裂变成血案嫌凶。他到底是被逼急、逼疯了的权利受损者,还是只顾自己利益、无视他人生命的“要不够”?
曹再发在汝城县井坡镇浆湖村被警方抓获。
事发时的监控显示,一骑摩托车的路人被撞飞。视频来源 汝城当地村民请点击这里观看
强拆
事情需要回到曹再发最初的房屋征收拆迁。
据汝城县国土局出示的资料显示,2010年,国家重点工程岳汝高速公路汝城县连接线长湖大道修建,需要拆迁29户村民的房屋,曹再发家位于其中。
2016年9月15日,卢阳镇江头村村主任吴进良介绍,曹再发会电工,在广东打工多年,后又下海经商,2009年在村里建有一栋三层楼房,“修这房子十七八万是花了的,村里给的五分宅基地全部用满,周边又用砖头围起来,占地有1亩,周边邻居为此还很不满。”
9月15日上午,曹再发位于卢阳镇锦堂村的住处,在此栋楼三楼,有100多平方米。有人说他已经买下这个房子,有人说他放贷给房东,“住利息”。
相关资料显示,曹再发家的房屋为砖混结构,包括简易木棚及茅房在内的建筑面积是418.86平方米。
但是,第一次拆迁补偿评估时,核算为16万余元。“这个价确实低了,主要原因是他不配合,每次要上门评估时,他就锁门走了,导致还有半层楼的补偿没有算进去,屋内的水井、设施等都看不到,也没算进去。”吴进良说,后来算进去后,补偿价为20多万元。2012年后,县政府的拆迁安置补偿政策进行了一次调整,曹再发家的房子评估价上浮至31万多元。至2012年10月,村里另外28户已签协议拆迁,只有曹再发家成了“钉子户”。
2012年12月28日,长湖大道项目施工到了曹再发家附近,曹再发跑上屋顶朝施工人员和设施扔砖头,双方产生矛盾。
据曹再发后来对广州媒体的说法,他和妻子当时被绑架,直至一周后才被放出来,出来后房子已经被拆了。
曹再发随后做出惊人举动。2013年1月,他跑到广州,称要在幼儿园和中山大学制造血案,致广州全城恐慌。之后,他被公安机关以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刑拘。
曹再发被移交汝城公安后,检方最终没有批捕。2013年2月21日,曹被取保候审。然而,出来不到10天,他又跑到广州猎德大桥,欲跳桥,导致附近交通堵塞14小时,随后,他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十天。
2013年3月11日,广州,曹再发曾爬上猎德大桥桥索约10层楼高的位置,扬言跳桥。
从31万到180万
曹再发的举动当时被广东媒体广泛报道。澎湃新闻从汝城县委宣传部获得的两份协议显示,从广州行政拘留结束回来一个月后的4月27日,曹再发在两份协议上签字,获得两笔共计180万元的拆迁补偿。
一份是与汝城县城建开发有限公司所签,协议根据《汝城县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安置办法》而达成。曹在“提供宅基地、征购、公寓楼”三种安置方式中,选择了“征购”,获得补偿款63.0425万元。
另一份是与湖南高岭建设集团汝城长湖大道项目经理部所签,鉴于甲方在施工过程造成乙方曹再发财产损失,以及乙方也造成甲方挖机损坏,甲方补偿乙方116.9575万元。双方约定:乙方不再阻挠施工及给当地政府带来负面影响。
2016年9月14日晚,时任汝城县委政法委书记的钟玉龙对澎湃新闻记者说,“其实我们是顶着很大很大的压力与他签下这两份协议的。因为按政策他不可能获得这么多补偿。我们县当时的房价每平方米才1500多元,现在也才两三千。这个补偿要是让其他老百姓知道了,心里会怎么想?但是,当时他在广州那样闹,各方压力也很大,希望能把他的问题处理好,别这样闹了。”
领到这笔钱后,曹再发平息了半年。半年后,他提出了新的要求:要安置地。“当时的县委书记问他,协议上不是说得好好的吗,你是征购补偿,一次性货币补偿到位了,怎么又反悔呢?他说,‘我的话,你也信?’”钟玉龙介绍,“当时我们都感到很心寒,政府的情不领就算了,怎么能言而无信呢?”
对于曹再发要安置地的行为,其姐夫、妹夫、小舅子均对澎湃新闻表示,“他当然应该有安置地,他是村里人,怎么能没安置地呢?”而对于曹再发已经领取180万的补偿款,其姐夫说,“那是拆房子的赔款,当时他家里有古董。”
村主任吴进良说,“哪有什么古董,就是他父亲留下来的一杆称草药的小秤,还有他搜集了一些钨矿石,因为我们县产钨矿,拿去鉴定了的,不值几个钱。”
2013年“广州事件”后,曹再发曾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房屋的赔偿虽提至63万元,但他认为“宅基地加房子应该赔380万”。
曹再发在汝城县井坡镇浆湖村被警方抓获。
- 原标题:湖南汝城血案嫌犯的6年:是被逼急的维权者,还是“要不够”
- 责任编辑: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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