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丹浙江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新中国第一个居民委员会产生于1949年10月的杭州市上城区,同期在其他城区、其他城市建立的是居民小组。成立居委会是杭州市政府的首创,但从基本工作方向上说,它绝不是杭州市政府的灵机一动。[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