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风闻
财经
国际
军事
观出行
观金融
产经
科技
城事
视频
观察员
首页 > 专栏

法制网

时评 线上课
  • 江歌遇害案的4个疑问,有律师回答了

    本案刘鑫如要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需要具有先行行为产生的作为义务。根据网络上的已有资料,如果确实是江歌主动提出帮助刘鑫应对其前男友的,那么很难说刘鑫承担法律上的救助作为义务,也就很难说她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当然,究竟怎样还要看证据。[全文]

    7754 33 2017-11-14 09:18:41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服务条款
  • 刊登广告
  • 联系微博
  • 加入我们
  • 网站地图
  • 举报链接
  • 举报制度规范
  • 《网站自律管理承诺书》

Copyright © 2014-2024 观察者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0213822号-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220170001 网登网视备(沪)02020000041-1号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沪(2024)0000009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395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210968   违法及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1-62376571

沪公网安备 31010502000027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上海市互联网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