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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受惊”几米外倒地,轿车车主赔300 警方:应承担无过错次责
关键字: 电动车轿车赔偿没碰也要赔据新闻晨报7月31日报道,近日,上海一位张先生开车从停车场驶出,准备驶入机动车道时,左前侧非机动车道上驶来的一辆载人的电动车突然摔倒在地,车上一人受轻微伤。最后,张先生向电动车一方赔偿300元,事故视频在网络曝光后,引起了众多网友的争议,“电动车在几米外倒地,汽车没有碰到,为何车主还要担责呢?”
对此,负责处理此事的交警解释,在接警后,经过现场询问调查,判定轿车与电动车倒地存在因果关系,女骑手对此事负有主要责任,但车主张先生也需承担一定责任,属于无过错次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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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小区车库出口 图片/晨报记者 张硕
事发:
电动车上摔落祖孙俩
从车主张先生发布在微博上的行车记录仪视频中,记者看到,7月11日上午10时30分,张先生驾车从四平路中天大厦停车场出来。10时31分08秒,车开到停车场出口处,闸机栏杆升起,此时前方人行道上有两名行人经过,张先生减速刹车。10时31分14秒,轿车起步,即将行驶到非机动车道,此时,左前侧一辆白色电动车行驶过来,轿车刹车停下。没想到,在没有碰撞的情况下,电动车瞬间翻倒在地,女骑手向前摔倒在地,电动车后座的男孩则背后着地,但两人都迅速自己站了起来。
从视频中可以看出,摔倒前“倒坐在电动车上”的男孩,爬起来后呜呜哭喊,还不时摸着脑后。后经询问,电动车上二人是祖孙关系:60岁左右的奶奶骑电动车载着10来岁的孙子。
29日,晨报记者联系到当事人车主张先生。
“她说是看到小车被吓到才摔倒的。”张先生告诉晨报记者,女骑手没受伤,但男孩脑后肿起了一个包,女骑手当场报警。
民警赶来后,发现事故轻微,人员伤情较小,先是要求双方协商处理。女骑手李女士向张先生索赔500元医药费,张先生还以200元,双方没有谈拢。事故移交到交警事故组处理,张先生的车被警方暂扣。
“我当时就是想争个对错,我的车还没有进入非机动车道,也没按喇叭,也没有加速踩油门,怎么会惊吓到电动车呢?我的车又不是怪物。”张先生说。
警方:
双方存在因果关系
7月12日下午2点,张先生根据交警通知,来到宁国路上的杨浦交警支队,女骑手李女士也到场。
- 原标题:电动车“受惊”倒地,轿车车主赔300 警方:应承担无过错次责
- 责任编辑:王佳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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