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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会法提交三审:未向捐赠人反馈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字: 红十字会中国红十字会红十字会法红十字法修订草案红会捐赠反馈据央视新闻22日报道,《红十字会法(修订草案》22日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进行三审。《红十字会法(修订草案)》三审稿新增规定,红十字会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向捐赠人反馈情况”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审计、民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 张鸣起: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建议进一步完善法律责任的规定,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一是删除上级红十字会有权“责令改正”下级红十字会激起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规定,二是增加规定红十字会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向捐赠人反馈情况”的法律责任。
修订草案对监事会负责人的产生做了明确的规定,增加规定“监事会民主推选产生监事长和副监事长。另外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根据现行有关规定和红十字会的实际工作情况,红十字会在造血干细胞捐献和遗体、人体器官捐献两项工作中的职责是有区别的,建议将两者分开表述。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 张鸣起: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本条第三项修改为: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增加法定职责 强化法律责任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认为,《红十字会法(修订草案)经过三次审议已经比较成熟,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那么,前两次审议都做了哪些修改呢?
一次审议:新增职责 增加团体会员
2016年6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对红十字会法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审议稿中新增了部分职责,包括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等内容,并增加了团体会员、志愿服务等内容。
新增加了法律责任一章,对红十字会及其工作人员、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红十字会法所应承担的责任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弥补了现行法律缺少法律责任专门规定的欠缺。
二次审议:增加造血干细胞等职责
2016年10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对红十字会法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这次的审议稿新增了红十字会的职责,包括开展造血干细胞、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的相关工作。另规外修订草案中还对于规范红十字会募捐活动,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做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 原标题:红十字会法提交三审:未向捐赠人反馈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 责任编辑:张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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