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光中:怎样改进英式中文?——论中文的常态与变态
关键字: 余光中余光中病逝中文西化英式中文英式中文应当改进论中文的常态与变态怎样改进英式中文巴仁等学者感概现代英文喜欢化简为繁、化动为静、化具体为抽象、化直接为迂回,到了「名词成灾」(noun-plague) 的地步。学问分工日细,各种学科的行话术语,尤其是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夹杠」,经过本行使用,外行借用,加上「新闻体」(journalese) 的传播,一方面固然使现代英文显得多彩多姿,另一方面却也造成混乱,使日常用语斑驳不堪。英国诗人格雷夫斯 (Robert Graves, 1895-1986) 在短诗(耕田) (Tilth) 里批评这现象说:
Gone are the sad monosyllabic days
When "agricultural labour" stillwas tilth;
And "00% approbation", praise;
And "pornographic modernism",filth-
And still I stand by tilth and filth andpraise.
「名词成灾」的流行病里,灾情最严重的该是所谓「科学至上」(scientism)。在现代的工业社会里,科学早成显贵,科技更是骄子,所以知识分子的口头与笔下,有意无意,总爱用一些「学术化」的抽象名词,好显得客观而精确。有人称之为「伪术语」(pseudo-jargon)。例如:明明是 first step,却要说成 initial phase:明明是letter,却要说成 communication,都属此类。
中文也是如此。本来可以说「名气」,却凭空造出一个「知名度」来,不说「很有名」,却要迂回作态,貌若高雅,说成「具有很高的知名度」,真是酸腐可笑。另一个伪术语是「可读性」,同样活跃于书评和出版广告。明明可以说「这本传记很动人」,「这本传记引人入胜」,或者干脆说「这本传记很好看」,却要说成「这本传记的可读性颇高」。我不明白这字眼怎么来的,因为这观念在英文里也只用形容词 readable而不用抽象名词 readability。英文会说:The biography is highly readable,却不说The biography hashigh readability。此风在台湾日渐嚣张。在电视上,记者早已在说「昨晚的演奏颇具可听性」。在书评里,也已见过这样的句子:「传统写实作品只要写得好,岂不比一篇急躁的实验小说更具可看性?」
我实在不懂那位书评家以不能说「岂不比一篇……更耐看 (更动人)?」同理,「更具前瞻性」难道真比「更有远见」要高雅吗?长此以往,岂不要出现「他讲的这件趣事可笑性很高」一类的怪句?此外,「某某主义」之类抽象名词也使用过度,英美有心人士都主张少用为妙。中国大陆文章很爱说「富于爱国主义的精神」,其实颇有语病。爱国只是单纯的情感,何必学术化为主义?如果爱国也成主义,我们不是也可以说「亲日主义」、「仇美主义」、「怀乡主义」?其次,主义也就是一种精神,不必重复,所以只要说「富于爱国精神」就够了。
名词而分单数与复数,是欧语文的惯例。英文文法的复数变化,比起其它欧洲语文来,单纯得多。请看「玫瑰都很娇小」这句话在英文、法文、德文、西班牙文、意大利文里的各种说法:
The roses are small.
Les roses sont petites.
Die Rosen sind klein.
Las rosas son chiquitas.
Le rose sono piccole.
每句话都是四个字,次序完全一样,都是冠词、名词、动词、形容词。英文句里,只有动词跟着名词变化,其它二字则不分单、复数。德文句里,只有形容词不变。法文、西班牙文、意大利文的三句里,因为做主词的名词是复数,其它的字全跟着变化。
幸而中文的名词没有复数的变化,也不区分性别,否则将不胜其繁琐。旧小说的对话里确有「爷们」、「娘们」、「ㄚ头们」等复数词,但是在叙述的部分,仍用「诸姐妹」、「众ㄚ鬟」。中文要表多数的时候,也会说「民众」、「徒众」、「观众」、「听众」,所以「众」也有点「们」的作用。但是「众」也好,「们」也好,在中文里并非处处需要复数语尾。往往,我们说「文武百官」,不说「官们」,也不说「文官们」、「武官们」。同理「全国的同胞」、「全校的师生」、「所有的顾客」、「一切乘客」当然是复数,不必再画蛇添足,加以标明。不少国人惑于西化的意识,常爱这么添足,于是「人们」取代原有的「人人」、「大家」、「大众」、「众人」、「世
人」。「人们」实在是丑陃的西化词,林语堂绝不使用,希望大家也不要使用。电视上也有人说「民众们」、「听众们」、「球员们」,实在累赘。尤其「众、们」并用,已经不通。
中文词不分数量,有时也会陷入困境。例如「一位观众」显然不通,但是「观众之一」却嫌累赘,也欠自然。「一位观者」毕竟不像「一位读者」那么现成,所以,「一位观众来信说……」之类的句子,也只好由它去了。
可是「……之一」的泛滥,却不容忽视。「……之一」虽然是单数,但是背景的意识却是多数。和其它欧洲语文一样,英文也爱说 one of my favorite actresses, oneof those who believe……, one ofthe most active promoters。中文原无「……之一」的句法,现在我们说「观众之一」实在是不得已。至于这样的句子:
刘伶是竹林七贤之一。
作为竹林七贤之一的刘伶……
目前已经非常流行。前一句虽然西化,但不算冗赘。后一句却恶性西化的畸婴,不但「作为」二字纯然多余,「之一的」也文白来杂,读来破碎,把主词「刘伶」压在底下,更是扭捏作态。其实,后一句的意思跟前一句完全一样,却把英文的语法 as one of the Seven Worthies of Bamboo Grove, Liu Ling……生吞活剥地搬到中文里来。
所以,与其说「作为竹林七贤之一的刘伶以嗜酒闻名」,何不平平实实地说「刘伶是竹林七贤之一,以嗜酒闻名」?其实前一句也尽有办法不说「之一」。中文本来可以说「刘伶乃竹林七贤之同侪」;「刘伶列于竹林七贤」;「刘伶跻身竹林七贤」;「刘伶是竹林七贤的同人」。「竹林七贤之一」也好,「文房四宝之一」也好,情况都不严重,因为七和四范围明确,同时逻辑上也不能径说「刘伶是竹林七贤」,「砚乃文房四宝」。目前的不良趋势,是下列这样的句子:
红楼梦是中国文学的名著之一。
李广乃汉朝名将之一。
两句之中。「之一」都是蛇足。世间万事万物都有其同俦同类,每次提到其一,都要照顾到其它,也未免太周到了。中国文学名著当然不止一部,汉朝名将当然也不会祇有一人,不加上这死心眼的「之一」,绝对没有人会误会你孤陋寡闻,或者挂一漏万。一旦养成了这种恶习,只怕笔下的句子都要写成「小张是我的好朋太之一」,「我不过是您的平庸的学生之一」,「他的嗜好之一是收集茶壸」了。
「之一」之病到了香港,更变本加厉,成为「其中之一」。在香港的报刊上,早已流行「我是听王家的兄弟其中之一说的」或者「戴维连一直以来都是我最喜欢的导演其中之一」这类怪句。英文复数观念为害中文之深,由此可见。
这就说到「最……之一」的语法来了。英文最喜欢说「他是当代最伟大的思想家之一」,好像真是精确极了,其实未必。「最伟大的」是抬到至高,「之一」却稍加低抑,结果只是抬高,并未真正抬到至高。你并不知道「最伟大的思想家」究竟是几位,四位吗,还是七位,所以弹性颇大。兜了一个大圈子回来,并无多大不同。所以,只要说「他是一个大名人」或「他是赫赫有名的人物」就够了,不必迂而回之,说什么「他是最有名气的人物之一」吧。
- 原标题:怎样改进英式中文?——论中文的常态与变态
- 请支持独立网站,转发请注明本文链接:
- 责任编辑:肖晟仕
-
中国“出手”后,欧盟猪肉出口大户西班牙呼吁谈判 评论 27“中国这类影片太少,希望张艺谋抓住《三体》精髓” 评论 186瑞士和会上,他忍不住说了实话:他们不来,无法影响俄 评论 343又一名校回应!要不要破格录取,到底听谁的? 评论 569最新闻 Hot
-
“中国这类影片太少,希望张艺谋抓住《三体》精髓”
-
为争取“喘息窗口”对华下手,自己却先内斗了?
-
“如果需要50名中国工程师来印度建厂,只有10人愿意来”
-
“乌克兰从未说过中国是敌人,希望和中国做朋友”
-
反对扩招,首尔大学医院部分教授今起无期限停诊
-
“14国拒绝签署联合公报,无一国愿‘接盘’下次和会”
-
内塔尼亚胡谴责以军
-
“欧盟加税是为保护汽车行业?但他们不想要这种‘保护’”
-
“澳大利亚需要与中国在采矿方面合作,因为美国没有技术”
-
遭受“最致命事件之一”后,以军宣布“局部战术停战”
-
撬拜登墙角,特朗普罕见前往黑人教堂
-
“哈马斯已准备好接受美国提议的加沙停火协议”
-
英媒自曝:自己造不了,又担心中国“使坏”…
-
瑞士和会还开着呢,美德日领导人提前走了
-
瑞士和会上,他忍不住说了实话:他们不来,无法影响俄
-
“计划未来几周内访问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