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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暴乱案又一人被判暴动及纵火罪:眼镜、龅牙成关键证据
关键字: 杨家伦旺角暴乱香港旺角暴乱香港旺角暴乱醉成旺角暴乱纵火犯被告案发后购买新八达通卡、改变戴眼镜的习惯,以及家中有电脑桌却没有电脑,这三个情况同时出现,是奇怪巧合的情况,辩方指重案组突袭式拘捕,被告难以作隐藏,但法官郭启安不同意辩方的分析,认为纵火行为被新闻拍摄下来,公开播放,这三个巧合有累积效应,唯一及无可抗拒推论,三个行为并非巧合,这样做是因他就是本案犯罪者。法官郭启安裁定,杨家伦暴动及纵火罪名成立。
本案是第二宗旺暴案,被控暴动罪名成立。辩方称被告接受实时监禁,希望两罪可同期执行。
辩方律师吴建五求情称,被告人没有一个具体动作,即抛掷物品,辩方承认被告有份助长当时气势,法官郭启安称被告当时与其他暴徒在一起,有共同目的对抗警察,虽然他们行为不一,但他有份负责纵火。吴建五律师指出,纵火出租车实际损毁并不严重,而被告也非暴动中最坏的一群。
吴律师指,被告家人今日在场,他没有案底,本质不坏,是勤力读书的人,他学以致用,对社会有贡献,今次是参与了一个不应该参与的集会,愿意承担责任。
案件押后至下周一判刑,法官郭启安指出,会是实时监禁,只是刑期长短的问题。
事件背景
2016年2月8日晚10时许,位于香港九龙区旺角山东街和砵兰街交界地带,一些小贩涉嫌非法经营,与到场执法的特区政府食环署职员发生冲突。大批所谓“本土派”人士到现场滋事,并冲击在现场调停的警员。
2016年2月9日凌晨,香港旺角山东街与砵兰街交界发生警民冲突,警方一度展示红旗、施放胡椒喷雾,控制场面,有示威者向警员投掷杂物。截至2016年2月9日上午,警方陆续驱散示威人群,方才控制局势。
旺角暴乱现场,参与者多为香港年轻人/资料图
事发后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2月9日早晨表示,严厉谴责事件,强调绝不姑息目无法纪的行为。14日,中联办主任张晓明在回应旺角骚乱时指出,对事件感到震惊及痛心,强烈谴责暴力行为,又认为“香港不能乱”是最大共识,不会容忍“极少数激进分离分子”毁坏香港法治,认为他们带有恐怖倾向。时任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回应记者提问时表示,香港社会普遍对暴行进行强烈谴责,对警方表示全力支持。香港是法治社会,中国中央政府相信并坚定支持香港特区政府和警方依法维护社会治安,保护香港市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香港社会大局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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