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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会长:恐怖主义和伊斯兰完全是两个概念
关键字:“伊斯兰国”极端组织杀害一名中国公民的消息公布后,外交部发言人洪磊19日表态,强烈谴责这一泯灭人性的暴行。中国坚决打击任何挑战人类文明底线的暴恐犯罪活动,一定要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洪磊强调,中国一贯主张打击恐怖主义应该标本兼治,应该充分发挥联合国的协调作用,不应该持双重标准,不应该将恐怖主义与特定宗教与民族挂钩。
恐怖主义不应与特定宗教与民族挂钩。2010年03月07日,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会长陈广元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时,就阐明了这一立场。
民宗委是全国政协9个专门委员会之一,是人民政协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的专门机构,是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宗和")的业务主管单位。
陈广元当时表示,恐怖主义和伊斯兰完全是两个概念。他指出,伊斯兰教主张行善,反对作恶。我们伊斯兰教有一句名言:“命人行好、止人干歹。”
陈广元还指出,拉萨“3.14”事件、乌鲁木齐“7.5”事件,特别是乌鲁木齐“7.5”发生严重的打砸抢烧暴力犯罪。我认为既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就是因为一些分裂组织、极端主义分子造成的,他们只是打着民族和宗教的旗号而已。
观察者网重新转载该访谈正文如下,以供读者参考:
陈广元
【陈广元】:各位网友你们好!我作为一个宗教界,伊斯兰教阿訇,跟各位朋友们来交谈,我非常的高兴。我愿意和大家交流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一些问题。谢谢大家!
民族和宗教委员会是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的业务主管单位
[网友mztyhao]: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感觉很神秘,能否介绍一下?
【陈广元】:政协专门委员会是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的工作机构,是政协工作的重要基础。民宗委是全国政协9个专门委员会之一,是人民政协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的专门机构,是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宗和")的业务主管单位。
在1949年9月第一届全体会议上,就有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宗教界爱国人士与各界代表一道,积极参与了新中国成立的历史性工作。1949年10月,在一届政协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根据周恩来同志提议,设立了8个工作组作为日常工作机构,其中就有民族事务组和宗教事务组。在全国政协60多年的历程中,民族、宗教方面的工作机构,即现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及其前身,尽管名称和活动形式几经变动,但机构却一直存在,工作也在进行。一些德高望重的老同志和宗教界领袖都担任过这个工作机构的领导职务,比如乌兰夫、杨静仁、司马义·艾买提、萨空了、赵朴初、丁光训,以及乌力吉、金鉴、钮茂生等。
现在是十一届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是田聪明同志,他既在民族地区,又在国家几个部委担任过重要领导职务,具有丰富的领导经验。副主任15人,其中有一位是驻会副主任。民族方面,大多是在少数民族地区担任过领导职务的同志和担任过重要领导职务的少数民族干部;宗教方面,我国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各有一位代表人士担任委员会副主任。委员74名,共有汉、蒙、回、藏、维吾尔、彝、壮、布依、朝鲜、满、土家、哈萨克、傣、撒拉、锡伯、俄罗斯等16个民族成分和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代表人士。
民宗委根据政协章程,以及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提出的相关任务开展工作。在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围绕团结、民主两大主题,组织委员就民族、宗教方面的问题开展调研及其他活动。主要任务是:学习、宣传和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宣传国家有关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密切联系少数民族界、宗教界委员和代表人士,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组织本委员会委员调查了解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对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与国家民族、宗教部门的联系;发挥民族、宗教界人士在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睦、推进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事业中的作用。
[网友hpty]:民宗委近年来在民族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陈广元】:一、以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为要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受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也是解决民族地区困难和问题的关键。由于地理条件限制、发展基础薄弱、市场开发条件差、自身发展能力弱等原因,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面临着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同东部地区的发展差距仍然很大,贫困问题依然严重。2008年,五个民族自治区和云南、贵州、青海三省的贫困人口,占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比重为39.6%,贫困发生率为11%,比全国平均水平高6.8个百分点。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各族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党中央提出的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
我委把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学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选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课题开展专题调研,努力为民族地区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
比如,民族和宗教委员会连续四年召开武陵山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探索跨省交界少数民族连片贫困地区发展的新思路。武陵山民族地区位于湖北、湖南、重庆、贵州三省一市交界处,面积12.7万平方公里,人口2300万,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的10%。这里山同脉、水同源、民族同俗、经济同类型,山川秀美、民族文化特色浓郁,但交通不便、经济落后,人均收入低,周边各省市都难以统筹协调整个区域的发展。为帮助该地区尽快脱贫致富,从2004年开始,我委连续四年以推动武陵山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题,会同三省一市政协,先后四次深入武陵山民族地区的山川峡谷、民族村寨,与党政部门、专家学者、普通群众进行调查研究和座谈研讨,探求该地区加强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的新思路。先后向中央报送了一系列意见和建议,受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委员会主任和委员还多次走访国家发改委、交通、铁道、民航、旅游等多个部门,反映问题,商量对策,争取政府部门的支持。经过锲而不舍的持续推动,这项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效:目前,武陵山这一集中连片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发展已引起了中央的重视,调研所提的许多建议已经转化为国家的政策,国务院的有关文件明确提出了成立武陵山区经济协作区,组织编制武陵山经济协作区发展规划,促进经济协作和功能互补。去年9月初,国家民委、国家发改委联合湖北、湖南、重庆、贵州三省一市政府有关部门,就筹建武陵山经济协作区、促进武陵山发展进行调研。湖北、湖南、重庆、贵州三省一市党委、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工作部署中,对该地区发展规划、交通网络建设实行重点倾斜;武陵山民族地区区域协作不断加强,发展思路更加清晰,并朝着形成工作机制的方向发展。
二、围绕推进《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深入贯彻实施积极建言献策。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法》凝聚了党和国家处理民族问题的高度智慧和宝贵经验,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的关怀。目前,我国已建立一百五十五个民族自治地方,包括五个自治区、三十个自治州、一百二十个自治县。此外,还建立了一千一百七十三个民族乡,作为民族区域自治的重要补充形式。
推进《民族区域自治法》深入贯彻实施,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是中央高度重视的问题,是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2009年,我委围绕推进《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深入贯彻实施,加快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开展专题调研,由白立忱副主席带队,与国家民委组成联合调研组赴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和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开展调研。委员会还召开有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民委、国务院扶贫办、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研究室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对口协商会,就调研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研究,形成共识,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
三、围绕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的重点问题进行调研。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有55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有1亿多,占全国总人口8%以上,分布在全国各地;民族自治地方占国土总面积的64%左右,西部和边疆绝大部分地区都是少数民族聚居区;有30多个少数民族与境外的同一民族毗邻而居。搞好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事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2008年以来,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围绕有关重点问题进行调研,提出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引起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
比如,就边境地区少数民族群众收听广播、收看电视工作的问题进行调研。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国家实施“村村通工程”和“西新工程”以来,边境地区少数民族群众听广播、看电视难的状况得到了很大改变,但广播电视覆盖仍存有一定的“盲区”,还有相当数量的少数民族群众听不懂、看不懂普通话广播电视节目。2008年,我委组成调研组,深入云南、新疆边境地区进行调研,实地了解边境少数民族群众收听广播、收看电视情况,提出了重要的意见建议,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2009年,我委就边境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收听广播、收看电视工作进行了跟踪调研,实地了解中央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提出了进一步抓好落实的建议。
比如,围绕推动西藏和其他藏区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有关问题深入调研,提出意见建议。2008年3月14日前后,一些不法分子在拉萨等地制造了骇人听闻的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严重损害了西藏和其他藏区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和宗教和睦。根据全国政协领导的指示,我委组成调研组,分赴西藏、青海、云南三省区进行调研。调研组在当地召开了十几次有当地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及基层政权代表、寺庙管理人员代表、僧人代表等人员参加的座谈会。针对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僧人教育管理、寺庙学经班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向中央报送了意见建议。
去年新疆乌鲁木齐发生“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后,我委有关负责人在中央媒体发表谈话,谴责“疆独”分子的暴行。我委委员参加“首都各民族人士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座谈会”,用事实揭露“疆独”分子的分裂阴谋。
四、组织委员开展考察活动,弘扬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来,中国人民的面貌、社会主义中国的面貌、中国共产党的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为了解国家改革开放30年来发生的巨大变化。我委组织民族、宗教界委员分赴甘肃、广西、浙江、福建等地进行考察。
比如,在2009年5月,赴浙江省考察经济社会发展与民族和宗教工作情况。委员们对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就有了切身感受,对沿海发达地区的民族和宗教工作有了进一步了解,对如何做好新形势下西部及其他地区的民族和宗教工作有所启发,并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2009年10月下旬,组织部分委员赴福建考察经济社会发展与民族和宗教工作情况。委员们亲眼目睹了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对福建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要意义有了更深的认识。这次考察报告,重点反映了新形势下福建省民族和宗教工作的新鲜经验,并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
五、召开少数民族界、宗教界委员座谈会,集中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汇集和反映少数民族界、宗教界委员及其联系群众的意见建议,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和谐,是委员会的一项主要工作。我委将反映社情民意的工作贯穿在调研和其他工作之中,把平时分散收集委员信息和召开界别座谈会集中收集信息结合起来。创新工作形式,召开了少数民族界、宗教界委员反映社情民意座谈会,收集、分析、上报委员反映社情民意的政协信息,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
六、广泛开展与民族、宗教界人士团结联谊,不断增进共识。2009年3月,我委与中央统战部、全国人大民委、国家民委、西藏自治区党委、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了“纪念西藏百万农奴解放50周年座谈会”。9月,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我委与中央统战部、全国人大民委、国家民委共同举办"首都各民族人士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座谈会"。另外,在每年春节前,我委都与中央统战部、全国人大民委、国家民委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在人民大会堂联合举办"首都各民族人士迎春茶话会";与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局共同举办“宗教界人士迎春茶话会”。这些联谊活动,促进了民族界、宗教界的和睦。
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我们也深深体会到,委员们怀着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浓厚感情,参加委员会的调研、考察等项活动。民族地区大都地处西部边疆地区,山高谷深,交通不便,有的地方还高原缺氧,但委员们不辞辛苦,积极参加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建言献策。
- 责任编辑:孙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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