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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希同病亡 曾任北京市委书记因贪污等罪名落马
关键字: 陈希同陈希同病亡北京市长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贪污陈希同去世据新华社消息,陈希同因患癌症,于2013年6月2日病亡。
陈希同,男,83岁,于1998年7月31日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6年。2006年5月31日保外就医。
陈希同资料照片
据《羊城晚报》此前报道,2004年,陈希同曾因健康问题,被紧急送往北京复兴医院。这次突然发病后,陈希同向相关部门领导写信,要求“保外就医”。2006年8月下旬起,陈希同获得有条件的保外就医。
陈希同1930年6月出生于四川省安岳县,1948年18岁时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1952年陈希同调至北京市委办公室任干事。1983年4月陈希同担任北京市市长,后担任北京市委书记。
1997年8月29日,中央纪委作出决定,开除陈希同党籍。1998年7月3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陈希同犯贪污、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16年。
陈希同在法庭受审
法院一审认定,陈希同任北京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自1991年7月至1994年11月,在对外交往中接受贵重礼物22件,总计价值人民币555956.2元,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公,由个人非法占有。被告人陈希同任北京市市长期间,于1990年和1992年指使、纵容王宝森动用财政资金,在北京市八大处公园和怀柔县雁栖湖畔修建两座豪华别墅。违规建造别墅及购置设备款共计人民币3521万元。陈希同任北京市委书记后,自1993年1月至1995年2月,经常带情妇某某与王宝森等人,到两座别墅吃住享乐,两座别墅成为陈希同、王宝森享乐的场所。其间,耗用服务管理费人民币240万元,吃喝挥霍公款人民币105万元。
陈希同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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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张广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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