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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首例!台湾“大法官”宣布应修法保障同性婚姻
关键字: 同性平权台湾同性同性婚姻同性恋台湾同性婚姻同性婚姻登记备受瞩目的亚洲地区首场“同婚释宪案”,今天(24日)下午结果出炉。
台湾地区“司法院大法官”今天做出解释。据海外网24日报道,“司法院秘书长”吕太郎在下午的记者会上说,“大法官”认为现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违宪”,要求主管机关在公告后2年内,修改相关法律。由此,台湾成为亚洲首个法律保障同性婚姻的地区。
吕太郎表示,“大法官”认为如果容许同性别两人建立“法律”上的婚姻关系,遵守婚姻关系双方权利义务规定,并不影响现行婚姻制度所建构的基本伦理秩序。
吕太郎在记者会上(图片来源:《联合报》)
据悉,这起“释宪案”起因于台湾知名“同运人士”祁家威与男伴2013年3月前往台北市万华区户政事务所登记结婚被驳回,后又经行政诉讼而败诉。
祁家威本人认为,“民法”第4编亲属第2章婚姻规定“使同性别二人间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关系”存在“违宪”,随后申请“释宪”。而作为主管户政机关的台北市政府民政局,也提请“大法官”作出解释。
台湾《联合报》24日称,台北市政府民政局之所以要求“释宪”,是因越来越多同性伴侣要求登记结婚,也曾有数十对同性伴侣到户政机关登记却遭拒,部分人还提起行政诉讼。
据悉,2016年12月26日,台“立法院”初审通过民法亲属编部分条文修正动议,异性或同性婚姻当事人适用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全案须再经协商。当时有反同婚团体对此表示,不能接受,将反对到底、继续抗争,未来将发动“公投”,并动用公民罢免权。
据台媒报道,“释宪案”今天出炉前,反同婚、挺同婚团体都已有所准备。
反同团体连日来,不断到台“司法院”前抗议“大法官”偏袒同性婚姻,除静坐、喊口号外,还挂起“释宪”已无公信力、同婚“释宪”程序违法的白布条。今天晚些时候,台湾“捍卫家庭学生联盟”还将就结果召开记者会发表看法。
抗议人群(来源:“中央社”)
挺同团体与“同运人士”祁家威,今天还在“立法院”附近召开记者会及举行一系列活动,彰显在“大法官”作出解释后,战场再度回到“立法院”。
据“中时电子报”报道,今天下午,当得知“释宪”结果后,“司法院”外现场挺同团体欢声雷动,不少人互相拥抱,直呼“终于等到了!”
据报道,律师林实芳解释,“大法官”认为,现行“民法”不容许同性结婚“违宪”,至于也何种形式“立法”,属于“立法机关”职责,“司法院”意见也说,多年以来“同运人士”祁家威争取婚姻历经41年,“立法机关”完全没有作为是“立法”怠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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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李东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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