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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绍光:《选主批判:对当代西方民主的反思》前言
关键字: 选举民主选主多党制政体政治体制极权体制
提起第七篇论文的作者,年过七旬的丹麦古典语言学家莫恩斯•赫尔曼•汉森,这位同时在丹麦皇家科学文学院、英国国家学术院、德国考古研究院担任院士的学者在古希腊民主领域可谓无人不知。汉森在研究古希腊城邦方面进行过一系列基础性、开创性的工作。例如,一般人谈到雅典,能想得起的城邦不过是雅典、斯巴达而已,而汉森参与主编的《古代与古典时期希腊城邦的详细目录》一书长达一千四百多页,确认了1035个希腊城邦。[ Mogens Herman Hansen and Thomas Heine Nielsen, eds., An Inventory of Archaic and Classical Poleis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5).] 这里的关键不是城邦数量的多少。当人们的注意力放在雅典、斯巴达少数著名城邦上时,其对希腊社会的了解就会不可避免地被索福克勒斯(Sophokles)、柏拉图(Plato)、德摩斯梯尼(Demosthenes)的诉说所束缚。而这部著作告诉人们,古希腊世界并不局限于希腊半岛,而是蜿蜒分布在从西班牙到高加索,从克里米亚到利比亚的广袤天地之间,大大拓宽了人们的视野。鉴于其卓越的学术成就,在汉森于2010年从哥本哈根大学荣休时,英国国家学术院邀请他担任其极负盛誉的年度讲座主讲人,这里选入的就是汉森当时的讲稿。
立法、行政与司法三权分立理论是现代代议制民主的基础,其思想根源可以追溯到法国贵族政治哲学家孟德斯鸠。然而,汉森告诉我们,在被孟德斯鸠奉为三权分立典范的英国,其宪制当时与现代都不符合三权分立的原则。而孟德斯鸠之所以鼓吹三权分立,并不是因为他喜欢民主体制。直到十九世纪初,“代表”概念被嫁接到“民主”上以后,三权分立理论才变为代议民主的基石。不过,从那时以来,美国宪政中形形色色的制衡安排已使三权分立大打折扣;而在欧洲,这一学说先是被议会(三权融合)体系摧毁,二战后又被新出现的宪法法院所破坏。尽管欧美很多民主宪制都仍然宣称三权分立是其基本原则,但在汉森看来,这只不过是张空头支票。他的结论因此是,三权分立是一种过时的理论;它已千疮百孔,拿它来理解欧美代议民主,无异于盲人瞎马,必须抛弃。那么,在二十一世纪,什么理论才能帮助人们更清晰地理解当代代议民主呢?汉森的答案是历史比三权分立理论长得多的混合宪制理论。在这位渊博的老者看来,所有的现代代议民主制度(包括他的祖国丹麦)都不是纯粹的民主,而是某种包含者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成分的混合宪制,而其中君主制的成分比以前更为突出了。既然都是混合制,它们自我标榜“民主”就是自欺欺人;它们拿着“不民主”的大棒四处乱砸,就形同泼皮。其实,不仅现代代议民主制度是混合宪制,几乎所有现代政治制度都是混合宪制,只不过有些制度的民主成分比其它制度多一些而已。撕下“民主”、“不民主”的标签,把各个制度由里朝外翻开来看,这样的世界图景注定大不一样。
第八篇论文是一本论文集的结论部分,那本书的标题是《选举型威权主义:不自由竞争的动力学》。[ Andreas Schedler, ed., Electoral Authoritarianism: The Dynamics of Unfree Competition (Boulder, CO: Lynne Rienner Publishers, 2006).] 在很多人的理解中,选举与威权主义对立的,不自由是不可能有竞争的。然而,这种非此即彼的简单思维方式难以用来理解令人眼花缭乱的复杂现实。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以来,世界经历了亨廷顿所谓“第三波民主浪潮”。但是大潮退却之后,沙滩上留下了一大堆人们无以名之的东西。它们有选举、有竞争,但不管怎么看,它们好像都不能完全归入属于“好东西”之类的民主阵营。于是,西方学者发明出一大批带形容词的民主,如“选举民主”、“威权民主”、“新世袭民主”、“军人主导的民主”、“原生民主”、“伪民主”、“虚拟民主”、“非自由民主”、“受限民主”、“受控民主”、“有限民主”、“寡头民主”、“精英民主”、“精英多元民主”、“低质民主”、“半民主”,等等,不一而足。在这篇文章中,布朗大学政治学系教授斯奈德呼吁人们超越仅仅透过民主棱镜研究政治学的旧范式。他认为,与其将很多处于自由民主制与成熟威权主义之间“灰色地带”的国家称之为不充分的民主制,假设它们最终将迈向彻底民主制的康庄大道,不如直截了当地将这些国家划为威权主义政体。换句话说,斯奈德建议,不再把这类政治体制视为带修饰词的民主制,而是相反,把他们视为带修饰词的威权主义,或选举型威权体制。他相信,“这一标签变化,意味着一种超越转型范式的重要范式转变”。
斯奈德正确地指出,分析任何政治制度,除了看有没有竞争性选举以外,至少还应问四个问题:谁统治?统治者如何统治?统治者为什么统治?统治者在多大程度上统治?他以缅甸、阿尔及利亚、海地、菲律宾、利比里亚、塞拉利昂、安哥拉等国为例展示为什么对这四个方面进行考察是必要的,而仅仅看有没有竞争性选举只会导出令人匪夷所思的推论。在文章的结尾,斯奈德提到胡安•林茨于1975年还曾提出过有关政体分类的另外三个维度:多元主义的程度、动员的程度、意识形态的程度,并认为这三个维度对理解现在依然适用。这让人不由不怀疑:分析政治制度是否还有许多其它不应被忽略的维度,例如马克思主义强调的经济基础、生产关系、阶级结构等等。由此看来,那么多人谈到政治制度时,似乎只有竞争性选举是唯一重要的标尺,真可谓一叶障目。
斯奈德的问题在于,尽管明知现实世界非常复杂,他脑海深处却还是自觉不自觉地把所有的政体划为两类:民主政体与不民主政体(或威权政体),而两者之间已没有清晰可辨的界定标准:如果不是竞争性选举,究竟是什么?斯奈德看不上“带修饰词的民主制”,但他所谓“带修饰词的威权主义”又何尝不是概念大杂烩呢?过去二十多年里,此类概念纷沓至来,如“官僚威权体制”、“封闭威权体制”、“霸权威权体制”、“竞争性威权体制”、“民粹威权体制”、“选举威权体制”、“霸权选举威权体制”、“持久威权体制”、“包容性威权体制”、“开放式威权体制”、“半威权体制”等等,令人应接不暇。但它们更像是意识形态的诅咒,而不是学术分析的工具。斯奈德真正需要放弃的不仅仅是竞争性选举这么一把尺子,而是在政治学界法力无边的政体思维。[ 有关政体思维与政道思维的讨论,见王绍光编:《理想政治秩序:中西古今的探求》,北京:三联书店,2012年。]
斯奈德认为,分析政治制度时,仅仅看有没有竞争性选举是远远不够的;第九篇论文的作者博•罗斯坦认为,探寻政治正当性根源时,仅仅着眼于选举民主也是远远不够的。任教于哥德堡大学的罗斯坦大概是瑞典当代最富盛名的政治学家,在国际政治学界极为活跃,除了瑞典文外,还用英文发表了大量的论著与论文,被引证高达七千多次,在政治学领域没有多少人可以望其项背。他在这篇文章中敢于断言,“选举民主对于正当性的建构没有必然的关联”,是需要勇气与底气的。其底气来自于对政治制度的多年研究,尤其是对政府质量的研究。从2004年到2009年,他获得了来自瑞典研究理事会、瑞典银行三百周年基金会、以及科纳特和爱丽丝•瓦伦堡基金会三笔巨额拨款,资助他建立“政府质量研究所”,展开长期跨国比较研究。在过去七、八年间,这个研究所的研究人员已出版四部专著,几十篇论文。2011年,芝加哥大学出版社出版了罗斯坦的专著《政府质量:国际视野中的腐败、社会信任与不平等》;[ Bo Rothstein, The Quality of Government: Corruption, Social Trust, and Inequality in International Perspective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11)] 这里选入的文章就是书中的一章。在书中,罗斯坦解释说,为什么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对“政府质量”(或“良治”、“国家能力”)感兴趣,原因很简单:世界上有一大批国家,那里建立了代议民主,其选举是“自由、公正”的,但对最广大人民的最基本经济社会福祉毫无改善。他的研究所收集的历年跨国数据清晰地证明了这一点。这些数据导致罗斯坦得出两条结论:一、政府质量与选举民主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二、如果排序的话,前者比后者更重要。在这篇文章中,罗斯坦对一个流行的观念提出了挑战:选举民主的确立是建构政治正当性的关键。他从理论与实证两方面论证:正当性的建构、维系和破坏不是发生在政治体系的输入端,而是在输出端,即政府治理的质量。
第十篇论文有两位作者,拉塞尔•多尔顿是著述颇丰的资深政治学家,已出版了二十多部专著以及150多篇学术论文;斯蒂芬•韦尔登是加拿大西门菲莎大学政治学助理教授,曾在加州大学欧文分校跟随多尔顿读博士学位,其论文题目是《政党及其成员》。政党也是多尔顿长期关注的话题,他于2000年编辑出版的《没有党徒的政党:发达工业民主国家的政治变迁》[ Russell J. Dalton and Martin P. Wattenberg, eds., Parties without Partisans. Political Change in Advanced Industrial Democracies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0).]和2002年出版的《公民政治:发达工业民主国家的公共舆论与政党》[ Russell J. Dalton, Citizen Politics: Public Opinion and Political Parties in Advanced Industrial Democracies, Fifth Edition (Washington, D.C.: CQ Press, 2008).]正是他被人引证最多的两部著作。这篇论文讨论了西方当代代议民主中存在的一个悖论:一方面,代议民主离开了政党就难以运作;另一方面,代议民主制度下的老百姓对政党信任度很低,在欧洲晴雨表调查评估的13类机构中,政党的信任度最低,远远落后于工会和大公司。人们为什么不信任政党呢?因为尽管政党在争取选票和支持时可以信口许诺、天花乱坠,但最终人们看到的是,政党根本不把老百姓的关切放在心上。对政党的信任度持续走低显然会带来了严重的后果。数据分析证明,对政党的不信任降低了投票率,导致了政党体系碎片化,为新出现的反体制政党提供了社会根基,并使得更多的人对政府、对代议民主制度采取犬儒主义态度。文章的结论有点模糊,只是说,这个趋势正在改变代议民主的性质。但它会如何改变,作者们语焉不详,似乎他们自己也还没看清楚。
与前面十篇论文不同,第十一篇论文是一群著名教授的集体报告。这里用“著名”形容这群作者恐怕分量还不够,他们中好几位是美国科学院院士、美国文理科学院院士、曾担任过美国政治学会会长,曾荣获政治学界的“诺贝尔奖”—约翰·斯凯特奖(The Johan Skytte Prize in Political Science),[ 第四篇论文作者汉娜•费尼切尔•皮特金也于2003年获此殊荣。] 其中年龄最大的已年过八旬。2002年秋,美国政治学会理事会决定任命一个特别工作小组,其课题是“不平等与美国民主”,这15名教授就是小组成员。两年后,这份报告出炉,标题是“不平等加剧时代的美国民主”。报告的结论很简单,只有一句令人震撼的话:在实现自己的民主理想方面,美国已裹足不前,在一些领域甚至走了回头路。这个结论依据的是大量文献与数据。随着经济不平等日益加剧,对很多美国人而言,宪法允诺的平等权利越来越像镜中花、水中月。只有一小部分美国人可以充分行使其公民权利,他们的声音很大,政府不得不听;而大多数美国人没有功夫发声、不会发声、发了声也没人听。这种巨大的反差是对民主的无情嘲讽。2008年,正当美国总统选战如火如荼时,一位特别小组成员,美国科学院院士、美国文理科学院院士拉里·巴特尔斯(Larry Bartels)出版了《不平等的民主:新镀金时代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中文版见拉里•巴特尔斯(方卿译),《不平等的民主:新镀金时代的政治经济学分析》(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 据报道,奥巴马当时还忙里抽闲读了这本书。这本书用更详实的数据证明,收入与财富的不平等导致政治参与的不平等,政治参与的不平等导致政治代表的不平等,政治代表的不平等导致政治影响的不平等,政治影响的不平等最终导致政策回应度的不平等。书中有几张图看得让人触目惊心:不管是哪一届美国国会、不管是来自民主党还是共和党,议员们在制定政策时都更倾向回应社会上层、中层,而不是下层。正是在这个背景下,我们才能理解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为什么会在2011年5月发表一篇题为:《1%有、1%治、1%享》文章,[ Joseph E. Stiglitz, “Of the 1%, by the 1%, for the 1%,” http://www.vanityfair.com/society/features/2011/05/top-one-percent-201105. ] 才能理解为什么美国随后出现了“99%运动”、“占领华尔街运动”。读过这本书的奥巴马能够像他许诺的那样“改变”美国吗?
文集的最后一篇是三位在美国一流大学任教的欧洲人的对话录。发问者是耶鲁大学政治学系助理教授、法国人海伦•兰德摩尔,受访者是在纽约大学政治学系教授、法国人伯纳德•曼宁、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系教授、意大利人纳迪亚•乌宾第。三位都是研究民主理论的学者,两位受访者都是研究代表、代议问题的重量级人物。在对话中,两位受访者追溯了代议制的起源,即中世纪教会;换句话说,代议最初与民主毫不相干。对于当代代议民主的性质,两位受访者似乎都赞成第七篇论文作者汉森的说法:它混合了民主与非民主的成分,是一种混合宪制。更重要的是,代议制之所以在设立之初就渗入非民主因素,目的就是为了抑制民主因素。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两位受访者认为,如果看到代议民主中的不民主现象就断言出现了“代议制危机”,那是毫无意义的,因为这是代议民主与生俱来的胎记。在访谈的后半部,发问者提到,近年来,有些人(如在2007年法国总统大选中,作为社会党候选人的塞格林•罗雅尔)倡导用新方式来确保议会更具代表性,如用随机抽签的方式而不是选举的方式来挑选人民代表。乌宾第的回答让人失望,有点言不及义。曼宁曾在其《代议制政府的原则》一书中以大篇幅讨论十九世纪以前的抽签,[ Bernard Manin, The Principles of Representative Government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6), pp. 1-78.] 他对制度创新持更开放的态度。
需要指出的是,兰德摩尔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可谓是问者有心。她2008年在哈佛大学完成的博士论文题为《民主的理由:政治、集体智慧与多数统治》(Democratic Reason: Politics, Collective Intelligence, and the Rule of the Many),其主要目的是为民主提供一个认识论基础。亚里士多德有句名言“几个脑瓜比一个脑瓜好”(many heads are better than one),与中国体现民间智慧的成语“人多智广”、“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如出一辙。兰德摩尔博士论文力图论证,这就是民主的认识论基础。拿到博士学位以来,兰德摩尔十分高产,写出了一大批极具新意的论文,其中不少论文从认识论角度为用抽签方式挑选人民代表提供了正面论辩。有意思的是,兰德摩尔这方面的思考受到一位在芝加哥洛约拉大学财务系任教的华裔教授的影响。从那位教授两篇论文的标题就可以看出是什么吸引了兰德摩尔:一篇是“异质主体的问题解决”;[ Lu Hong and Scott E. Page, “Problem Solving by Heterogeneous Agents,” Journal of Economic Theory, Vol. 97, No. 1(2001), pp. 123–163.]另一篇是“不同类型问题解决者组合可以超越强能力问题解决者组合”。[ Lu Hong and Scott E. Page, “Groups of Diverse Problem Solvers Can Outperform Groups of High-Ability Problem Solvers,” Proceedings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 Vol. 101, No. 46 (2004), pp. 16385–16389.] 这两篇论文证明,解决问题时,重要的是参与者的多样性、异质性,而不是参与者的能力。这就从根本上消解了对抽签的疑虑,因为不少人对抽签有保留的理由是,抽出来的人不如选出来的人聪明。
这本译文集的重点是对选主的批判反思,抽签则是超越选主的一条途径,这将是我们的下一部译文选集的主题。
(本文系作者为《选主批判:对当代西方民主的反思》一书所作的前言,该书由王绍光主编,欧树军翻译,王绍光校对,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11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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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李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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