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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T法律观察:你发的微博,版权是你的还是新浪的?
关键字: 微博新浪微博微博版权微博单方面修改用户协议著作权版权霸王条款这本来都不是个问题。
直到新浪微博单方修改用户协议,向世界做了如下宣布:用户发布在新浪微博上发布的内容,新浪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微博平台事先书面许可,用户不得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使用微博内容”!
这还不算完!如果第三方使用了这些内容怎么办?微博表示:用户无偿授权微博去维权。最关键的是,维权的收益全部“归微博平台独立所有”!
这还不算完!用户还要承诺“积极配合微博平台行使上述权利,并按照微博平台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和相关协助”!
简而言之三句话:
1、你发了微博,内容就是我独家的了,虽然我没给你钱;
2、你要是想用这些内容,需要我书面同意;
3、要是别人用了,你无偿委托我去维权,要回来的钱呢?全都是是我的!
微博用户瞬间炸了锅。
很多用户开始了口诛笔伐。
但更多的微博创作者是一脸懵逼的!比如微博用户@青菀啊就@了微博CEO:自己的微博文字要结集出书,到底行不行?
自己写的东西,发在了新浪微博,就不能再发知乎、不能发公众号,要结集出版还战战兢兢的需要@新浪微博老总确认。
作为一名法律人,深夜看到这一幕,内心是懵逼的,眼神是涣散的,这是一个怎样魔幻的世界!
那么,新浪的这个明显违背地球人常识的单方大招,法律怎么看?
从法律角度,大概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点:
1、新浪微博有没有权利单方修改用户协议?
2、新浪微博修改的条款,是不是“霸王条款”?
3、我发在新浪微博上的内容,著作权到底是我的,还是新浪微博的,还是我们共有的?
4、我到底有没有权利把这些内容再给别的平台用?
一、新浪微博有没有权利单方修改用户协议?
什么是用户协议?简单来说,就是用户和新浪微博之间订立的一个合同,这个合同里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
那么,两个人的合同,你单方要修改,行不行?肯定是不行的,你可以单方出修订版本,但需要我的同意才生效。这是最朴素的法律逻辑,可以说是常识了。
仔细看一下新浪微博这次的用户协议,它也有类似规定,具体来看:
9.1
微博平台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微博平台将会在微博网站上公布修改之后的协议内容,微博平台也可选择通过其他适当方式(比如系统通知)向用户通知修改内容。
9.2
如果不同意微博平台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微博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微博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微博平台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简单来说,微博表示:我的协议可以随时修订,通知你就生效。你如果不同意,请停止使用我的服务。这个有没有问题?
分开来看:线上修订的方式是没问题的,但对于影响大量用户利益的、重要条款,单方修订且没有以合适的方式告知用户,可能会被认定为“格式条款”,并因此无效。
先说线上修订的方式。互联网的语境下,互联网服务商单方修改用户协议司空见惯,甚至已经成为了一种最基本的协议修订方式。
为什么?因为用户量巨大,签线下协议不现实,所以各种大大小小的用户协议都是用户在线上同意的。同样,协议要修订,一般也是网络服务商出新版本,然后将修订提示给用户,一般用户确认同意后协议即生效。
那么,是不是所有的修订都可以消无声息的进行?当然不是,“格式条款”中的重要条款就不是。你需要向用户作出提示,并经过用户同意才能生效。
二、新浪微博修改的条款,是不是“霸王条款”?
说到“霸王条款”,要从“格式条款”说起。
什么是“格式条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那么,显然新浪微博相关条款是“格式条款”。
什么是“霸王条款”?“霸王条款”不是一个法律术语,是一种通俗说法。一般把格式合同中,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权利的条款,称之为“霸王条款”。
有霸王硬上弓的意思。
- 原标题:你发的微博,版权是你的还是新浪的?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 责任编辑:陈轩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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