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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放春:“释古”何为?论中国革命之经、史与道
关键字: 中国革命历史研究土地革命时期农民地主阶级农村批斗大会共产党土地改革疑古信古历史研究中国共产党苏联模式三、“疑古”之局限:以 “土地问题”为例
“今人勇于疑古,与昔人之勇于信古,其不合论理正复相同。 ”
——王国维:《复容庚书》
土改义理派与考据派的一个共性问题在于,他们往往偏重于关于革命的一般性结构或系统分析,而缺乏对其具体话语与历史过程的深入考察。以杨松林前引文章为例,他试图通过揭示传统中国社会经济体系的系统矛盾来论证土地革命的历史必然性与逻辑合理性。至于土改的具体历史过程,则成了无关紧要的问题。然而,无论历史的演进看起来多么有必然性,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在于,革命毕竟是“闹”出来的。而在“闹”的过程中,具体的革命实践往往与抽象的逻辑推理相去甚远。在杨松林的中国古代小农资本主义社会观之观照下,占农村人口90%(甚至更多)的“贫雇农”是中国革命的原动力与主力军。然而,只要稍微深入地考察北方老区土改的具体情况,我们就可以了解到这个所谓“贫雇农”的内情非常复杂。当时,即使是刘少奇为代表的激进派(所谓“贫雇路线”),也只认为“贫雇农”(包括“下中农”)占老区农村人口的半数而已。要满足这部分人口的土地需求,就必须要触动“90%”内另一部分人的利益。这才是北方土改真正纠结之所在。
考据派的论述也存在类似的问题。例如,秦晖试图采用基尼系数的方法来揭示革命前中国的土地集中程度很低、收入分配的不平等程度很低,从而“科学地”证伪革命义理。然而,这种单纯从经济史角度出发来否定革命正当性的思路,其实不过是庸俗唯物论的翻版。如果地权不是高度集中,中国的革命就“无理”了,就不该发生。于是,考据派的思路往往又引申出一种心理态势,即认为中国革命纯属瞎闹,是不该走的“弯路”、不该出现的“错误”。
疑古之目的往往不是释古,而是非古。受缚于此情结,疑古派治革命史的问题意识往往停留于浅层次的疑“经”非“理”,而难以真正深入到具体历史过程中去探究革命之内在脉络。具体到土改研究领域,一个比较典型的表现是疑古派学者往往热衷于不厌其烦地质疑正统意识形态言说,而不是在严谨而高水准的学术对话基础上致力于历史知识的积累与历史解释的推进。
兹以杨奎松近期的两篇土改史研究论文为例,对此问题进一步详加论辩。这两篇论文最初分别发表于2007年、2008年,后收录在其文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史研究》当中,列为前两章:“建国前夕中共土改政策变动的历史考察”(下称“政策篇”);“新中国土改背景下的地主富农问题”(下称“地富篇”)。
杨奎松
在“政策篇”中,杨奎松本着实证研究精神,尝试在史料基础上细致梳理中共土改政策的变动过程,并期望对解放区土改走向极端暴力化的错误进行反思。他在结语中指出,问题的造成既不是出于毛泽东的故意,也不是出于战争动员的政治需要,而是“根源于中共领导人对农村实际及其阶级关系状况的错误判断”。杨文认为,一方面,“机械僵化的阶级斗争观念和高度集权的组织体制,极大地强化了作为中共最高决策层领导人政治决策的主观性。”另一方面,中共高层对农村实际情况则十分隔膜,主要依靠层层递转的报告,而缺乏深入具体的了解。这样一来,制订土改政策时就难免脱离客观实际,致酿成错误。新中国成立后,中共领导人亦未从历史中“吸取到足够深刻的教训”。结果,“在1947年间发生过的一切,到1951年全国范围的土改运动期间,在许多地方竟又重新上演了一遍。”换句话说,中共土改可谓是一错再错。
在“地富篇”中,杨奎松继续沿着“非古”思路对土改运动展开批判。他批评中共发动的土改无视中国国情,盲目照搬苏联做法,而致铸成大错。文章指出:
这种办法导致中国农村中相当一部分生产经营的精英,乃至他们的子孙,都成了政治运动的牺牲品。…… 忽视中国占统治地位的是小农经济和小土地所有制这一事实,简单地把中国看成与俄国一样,相信土地已经高度集中,必须彻底消灭地主阶级,才能把农民从地主土地占有制的压迫下解放出来,却多少有些脱离了中国的具体国情。
杨文所谓“错误判断”,指的是中共领导人盲目相信“土地高度集中” (亦即所谓占农村人口不到10%的地主富农占据着70%—80%的土地)。在“地富篇”中,杨奎松罗列大量史料,在其基础上描绘出革命前“小地主的中国”(即地主阶层的绝大多数为人均占地10亩上下的小土地所有者)之社会结构形态,以证伪“土地高度集中”论。
关于中国的“土地问题”以及所谓占人口不到10%的地主富农占据着70%—80%的耕地的流行说法,众多史家此前已做过有分量的“疑古”工作。杨文新增的观点则是“把中国看成与俄国一样,相信土地问题已经高度集中,…… 却多少有些脱离了中国的具体国情”一句。文中用以举证共产党人“相信土地已经高度集中”的历史文献是1947年底毛泽东在杨家沟会议上提交的政治报告《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
事实果如论者所言吗?
首先,中共是否由于“简单地把中国看成与俄国一样”而“相信土地已经高度集中”呢?
1926年初,毛泽东在《中国农民》创刊号上发表《中国农民中各阶级的分析及其对于革命的态度》一文。文中明确区分了大地主、小地主:“中国的大地主是中国农民的死敌,是乡村中真正统治者,是帝国主义军阀的真实基础,是封建宗法社会的唯一坚垒,是一切反革命势力发生的最后原因。大地主阶级人数,以收管业五百亩以上者计算,在农民中大概约占千分之一(包括其家属在内),在全国三万万两千万农民中(以全人口百分之八十计)约占三十二万人。小地主数目比大地主多,全国至少在二百万以上。其来源大部分为力田起家即自耕农升上来者…… 其剥削方法为重租、高利贷,和剥削剩余劳动三种。此种人颇受军阀及大地主的压迫,故颇有反抗性,然又怕‘共产’,故对于现代的革命取了矛盾的态度。”
1928年,中共六大通过的关于土地问题决议案中指出:“在地主阶级里,小地主比较大地主占重要的地位(土地集中于个人的很少,然而土地集中于整个地主阶级的过程是非常之急剧)。”继而又指出:“地主越小,他的剥削方法就越厉害越凶恶,他出租田地的条件越苛刻。”之前,大会讨论土地问题时,蔡和森曾发言批评李立三关于农民土地问题的报告没能清晰阐明“土地关系的最后趋势”。他认为:“报告中只从静的方面分析,没有从动的方面说。静的分析是大地主少,中小地主多,结果垄断土地中国情形与俄国不同。从静的分析,的确如此。”
从毛泽东、蔡和森等共产党人的言论来看,中共早期关于土地问题的认识并不能说是“简单地把中国看成与俄国一样”。实际恰恰相反。
其次,长征以来,扎根北方多年的共产党人是否真的“相信土地高度集中”也是个问题。
1936年,毛泽东接受埃德加•斯诺(Edgar Snow)的采访时谈及土地问题,确曾提到过“占人口10%的富农、地主、高利贷者拥有耕地总面积的70%”的估计。这大概还是基于他在武汉国民党中央农民部土地委员会工作时形成的印象,其经验基础恐怕仅限于土地集中程度较高的湖南某些地区而已。
哈佛大学东亚研究中心曾整理并公布了斯诺笔记中另外一些重要的材料,其中包括1936年就土地问题对王观澜(时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土地部部长、中央农委主任)的采访记录。王在访谈中透露了共产党方面当时掌握的土地占有情况(见表1)。
据斯诺转述,王观澜对江西的土地数据非常确信,即“8%—10%的人口占有40%—50%的土地”。而且,王认为这个估计大致可适用于南方诸省。从瑞金苏区时期开始,留苏归国的王观澜就是毛泽东在土地问题上倚重的膀臂。他的看法当可代表当时中共在土地问题上的实际认识水平。抛开陕北的情况不论,王观澜关于南方诸省占人口8%—10%的地主富农占有40%—50%的土地之估计,应该说比较接近实际情况。
至于陕西的数据,当时依据的仅是陕北地区的有关情况。而且,中共的苏区政府与红军刚刚抵达陕北不久,对当地尚不熟悉。王观澜指出,各地情况千差万别。例如,米脂绥德一带的土地高度集中,地主往往占有土地两三千垧(每垧约相当于3至5亩),每年收租两三千石。仅绥德一地,这个级别的地主就有四五家。但是,往南一带(指延安周围地区)的情形则十分不同,地多人少,有些地方的土地多得甚至开垦不过来。应该说,王观澜关于陕北土地情况的认识大致是靠谱的。
王观澜
20世纪40年代,在北方扎根下来的中共对于当地情况的了解逐渐增加。例如,1941年秋,时任中共中央北方分局书记的彭真在延安述职,向中央政治局详细汇报了晋察冀边区的工作情况。这次汇报得到毛泽东的高度赞赏,后整理成《关于晋察冀边区党的工作和具体政策报告》一书,作为整风学习资料出版。彭真报告中透露了当年对北岳区的冀晋9县25村4千余户家庭的调查结果:占人口比例3%的地主拥有土地的比例仅为总面积的9%,地主、富农合计占有土地的比例为26.5%。超过半数(50.94%)的土地则掌握在占人口比例半数(50.12%)的中农户手中。
1942年《解放日报》刊载一篇关于晋西北土地问题的研究报告。文中提到,据兴县等18个县近千个自然村的调查,占总户数不到3%的地主阶层占有土地不到总面积的15%,地主、富农合计占有土地为总面积的27.1%,而占总户数约三成的中农则占有土地总面积的45%以上。同年,张闻天率团亲赴兴县调查土地问题,并撰写了相关研究报告。他了解到,在战争与革命的影响下,兴县二区的地主(及富农)经济趋于缩小,而中农(及贫农)占有土地总数则大量增加。“大多数村子内,中农有一半以上土地。”
1945年12月,共产党人、经济学家陈翰笙在印度出版了一部宣传抗战时期中共治理业绩的英文小册子《中国农民》。其中,他提供了关于中国本部地权分配的一般估计(见表2):占人口10%的地主富农占有略过半数(53%)的土地。不过,陈先生指出,南方、北方的情况差别很大。在长江以南的区域,占户数3%的地主占有47%的土地;而在长江以北(不包括东北)的区域,占户数5%的地主仅占有12%的土地。北方的土地集中程度远低于南方。
陈翰笙提出的12%这个数字是对整个华北区域地主占有土地情况的估计。实际上,在中共治下的老地区,经过战争造成的动荡以及减租减息运动的冲击,地主经济更是江河日下。可以合理推断,老区地主占有的耕地面积更为有限。例如,据晋绥分局调查研究室在晋西北老区9县20村调查统计,到1945年,占总户数2%的地主占有土地仅为总面积的5%。另一方面,农村中的中农户所占比例则已从三成迅速攀升到约六成,占有土地超过总面积的70%。当然,这样的统计结果多少有表现解放区农民经济上升的“主观主义”嫌疑,未见得精确。但是,土改前中农(或自耕农)构成老区农村社会经济的主体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1946年中共中央下达《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简称《五四指示》)后,晋绥分局研究室出台一份题为《怎样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政策性文件,用于指导土改。其中明确提到,中农是“中国农户里占有户数最多,而在农业生产上所起的作用也较大的一大部分农民”。这份文件是晋绥土改史上的重要文献,后来被毛泽东誉为是边区的“马克思主义”。
据此来看,我们很难相信中共党人(尤其是高层领导人)如论者所云“简单地把中国看成与俄国一样,相信土地已经高度集中”。至于《土地法大纲》决议(以及《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一文)中关于地权不均的夸张表述,恐更多是出于为实行“耕者有其田”进行舆论造势的政治考量,而不能被视作代表了中共对于土地占有情况的认知水平。
毋庸置疑,中国革命深受俄国革命的影响,中共在其革命实践中也常借鉴、效法俄国经验。但是,论者认为土改运动只是盲目照搬俄国模式,则失于浅陋。进而,认为土改走向暴力化的根源是高层领导人“对农村实际及其阶级关系状况的错误判断”,似亦未能真正深入到革命机理。
这里有必要声明,笔者就“土地问题”展开的学术批评,用意不在针对个别研究,或者仅仅针对某个具体论点,而是意在借此来揭示“疑古”学风的一般性问题所在。一方面,不能否认,疑古派质疑了正统革命叙事的真实性,揭示了其内在的政治神话性;另一方面,疑古派的作为也往往局限于此,而难有更加新颖、深刻的问题意识,以推进对革命过程的深入探究。当前的疑古运动,往往落入非古之窠臼,而难以提出真正有思想深度的分析与解释。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以非古为旨归的“疑古”标示了当前中国革命学的“范式危机”。
有鉴于此,笔者主张,研究革命史不应从一开始就下意识地“政治挂帅”,满足于针对官方正统历史叙事“有疑”,进而“非古”,而应直接面向革命实践的话语—历史过程,努力生成新的问题意识,并尝试沿着新的路径展开“释古”。
四、迈向“释古”:探究中国革命之“道”
“前人对于古代事物之传统的说法,近人皆知其多为‘查无实据’者,然其同时亦多为‘事出有因’,则吾所须注意者也。”
——冯友兰:《中国哲学史•自序》
所谓“释古”之“古”,亦即中国革命实践的历史过程。就其整体的历史性而言,问题不是“疑”、“非”,而是要“释”。
当然,与疑古派一样,笔者认为辨伪是历史研究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必要环节。但是,与疑古派不同,笔者认为历史研究的任务并非简单的去伪存真。有时候,简单地把“伪”去掉,反使得历史的整体面目难以呈现出来。换句话说,所谓“伪”常常是历史的重要构成部分,故而需要研究者在“辨”的基础上再将之纳入进来加以通盘考量,才能达致对历史实践过程的深入理解。因此,与疑古派热衷的以“史”非“经”不同,释古研究则努力超越“经”、“史”对立,而寻求在新的高度上认识中国革命。
仍以“土地问题”为例。基于大量经验证据的积累,学界关于土改前地权分配状况的认识已有很大提高。今天,我们可以合理地认为,中国革命的根本动力未见得如正统叙事描述的那样是来自围绕“土地问题”生成的阶级矛盾与阶级斗争。换句话说,“土地问题”未必就是中国革命的“根本问题”。但是,与疑古不同,释古的落足点不必在“土地问题”之真伪。作为革命话语的“土地问题”,本身是中国革命的一个实在的重要构成性因素,并深刻地影响了革命进程。如果看不到或把握不住“土地问题”的话语—历史性,那么在认识上往往也就走不出庸俗唯物论的套路。
具体到北方土改,研究者首先面对的问题就是关于“土地问题”的革命政治言说(主要基于南方印象)与华北地区的社会经济实际之间的巨大反差——即笔者所谓“华北难题”。那么,在北方解放区特别是在老区,“耕者有其田”具体怎么推行?它又如何造成革命激进派所期待的“轰轰烈烈”,乃至“村村点火,户户冒烟”?“阶级斗争”在北方土改中究竟意味着什么?当它在实践中与乡村现实过分地背离,从而造成严重“偏差”、错误时,革命行动者又如何在现实约制下向实际理性回归?一句话,革命到底咋“闹”的?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曾就革命历史之“一般规律”做过独到的总结:“一切革命的历史都证明,…… 要首先造成舆论,进行革命,夺取政权,才有可能消灭旧的生产关系。”显然,这个“一般规律”并未拘泥于经济决定论,而恰恰是把革命行动者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凸显出来了。作为中国革命的亲身参与者与主要领导者,毛泽东非常重视“造成舆论”这个革命的首要环节。 “解决土地问题”正是中国革命中发挥了巨大作用的主导性“舆论”(亦即革命意识形态话语)。
在笔者看来,中国革命的内在动力之一无疑是抵抗与回应外力侵扰过程中激发的民族自强心。这种自强心促使革命者(其主体往往为激进知识分子)展开对本土文明的反省与批判,并寻求改造与变通的途径。在此动力之下,“解决土地问题”作为一种经世意识与马列主义理论相结合而逐渐成为革命者的意识形态信念(即“土地革命”)。就此而言,“解决土地问题”多少类似于太平天国运动的“拜上帝”意识形态。只不过,与“上帝”问题不同,“土地问题”是以俗世问题面目呈现的一种超越性的意识形态——以“耕者有其田”为其社会愿景。不难理解,简单地证伪“上帝”在中国的存在对于我们重新理解太平天国运动的历史过程没有太大助益。同理,关于“土地问题”之革命话语的理解也是如此。我们应该把握到它在真、伪之外的话语—历史维度。
一方面,作为革命行动的重要驱动力,“解决土地问题”之意识形态言说切实地影响着历史实践;另一方面,革命“舆论”与社会现实之间又存在巨大紧张。这一张力恰恰造成了革命行动(即所谓“闹”)的结构性空间。
再以晋西北老区为例。据晋绥分局1948年提供的关于土改前老区7县13村土地占有及产量情况的统计数据(见表3),占人口约8%的地主富农仅占有约12%的土地,而占人口约半数的中农则占有近60%的土地。更值得注意的是,地主的户均、人均占有土地数量甚至已低于中农的平均水平。就土地占有而言,晋绥老区的地主与中农之间的差异已不是体现在土地占有数量上,而主要是体现在质量(及产量)上。可以说,土改时晋绥等北方老区甚至不是“小地主的中国”,而毋宁说是“中农的中国”。
- 原标题:“释古”何为?论中国革命之经、史与道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 责任编辑:李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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