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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14年共取缔逾20个黑帮 最大黑帮插手基层成立“二政府”
关键字: 广东黑社会黑老大黑帮基层治理二政府打黑黑帮组织村官涉黑
广州影响较大的村官涉黑案件多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或骨干通过暴力恐吓、贿赂村民等方式获得选票,得以当选村官。
曾担任白云区钟落潭村村委会主任十年之久的朱健康,在2012年被检察机关指控,通过暴力、恐吓、贿选等手段干扰基层选举。据许多村民反映,朱健康当选村主任时大部分选票都来路不正。一名曾姓村民说,他曾将自己的选票以100元的价格卖给了朱健康的手下,“空白的,连名字都没写”,“早些年1袋大米就换了”。尽管在此后的几次选举中,有些村民对朱健康颇有微词,但他们依然将选票卖给朱健康,“大家都卖,你一个人不卖有什么用,也不敢不卖”。
白云区江高镇南岗村也存在类似情况,不少村民证实,在村委会原主任殷卓波竞选期间,他让马仔挨家挨户发钱,每人200元,收了钱就得投他一票,没收钱的也要登记。村民们担心遭报复,只得纷纷收钱投票。该村更是闹过“黑社会贼喊捉贼”的闹剧,殷卓波组织100多名手下和部分村民,持木棍、水管、锄头等工具,打着“打倒黑社会”的横幅前往竞选对手的公司门口闹事。
广州市检察院公诉一处也曾对2005年至2010年间广州发生的十宗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进行了实证研究,对打黑、防黑工作提出了相关建议。
溯源 猛龙过江特区扫黑
上世纪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国门打开,曾一度在中国内地绝迹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悄然出现。1981年,深圳就发现有香港的14K、新义安等黑社会组织成员以强迫或拉拢为手段,吸收渔民和边民加入黑社会组织,并利用回乡探亲、访友、旅游等机会发展会员。
1982年深圳市颁布了《关于取缔黑社会组织的通告》,一度销声匿迹的“黑社会”一词再次出现在我国政府机构的文件之中。
“黑社会分子”一词被广泛使用,是在1983年中央发动的“严打”之后。至1997年,《刑法》经修订后,首次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纳入了法律。如今,“打黑”已经成为我国刑事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
广州市检察院的分析人员认为,社会的分层加速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产生。在城市,由于城乡差别、收入悬殊、竞争激烈等因素,部分外来人员被沉淀下来,形成了社会底层,快速致富的愿望,让他们极易自发组织形成犯罪团伙。在农村,多数是以宗族血缘关系为纽带而形成的组织,区域集中,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暴力、贿选等手段可以操控村组选举,获取非法利益。
铁腕 打黑加码多方出击
针对涉黑犯罪,国家在立法层面一度取消了需要保护伞才能认定的门槛,客观上加大了打黑的力度。公安机关多年来采取“打早打小、冒头就打”的严厉刑事政策,检察院起诉的罪名在增多,法院在量刑上依法从重的同时,也越来越强调铲断涉黑组织的经济基础,追缴全部非法所得。
立法:有无保护伞不影响涉黑认定
2002年以前,认定涉黑要有4方面特征:即有稳定的组织,通过犯罪获取一定的经济实力,用暴力威胁手段欺压残害群众,还有一个是要有保护伞。
但在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立法解释中,是否存在保护伞不再是涉黑组织认定的必要条件。“没有保护伞,也可能构成涉黑。”律师丁一元称。当年周广龙的律师以没有保护伞为名进行辩护,结果人大常委会新的立法解释刚好出台,周广龙最终被认定涉黑。
严打:“黑帮”组织特征弱化
与早期的涉黑组织结构相对紧密,有明确的“黑老大”,有帮规相比,分析人士何剑称,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许多涉黑案件的组织特征非常不明显。谁是老大,谁是老二,“不会承认的”。非法控制特征则比较明显,很多涉黑组织对当地某个行业造成了事实上的垄断。
律师丁一元也认为,涉黑犯罪案件越来越少,这与公检法机关保持冒头就打的高压态势有关。
审判:侧重铲断经济基础
分析人士何剑称,现在法院在对涉黑组织及其犯罪的认定上,对证据要求越来越严格。量刑上,因为罪名多,数罪并罚可能处罚会更重。在罚金刑、没收财产刑上越来越规范,强调追缴全部违法所得。“侧重铲断涉黑组织的经济基础。当黑老大没有钱的时候,他也很难东山再起,死灰复燃。”
检察官佘斌娜:程序合法性愈加被重视
广州市检察院检察官佘斌娜有着十年左右的公诉生涯,曾担任过多宗涉黑案件的公诉人。
“涉黑案件办理一直强调重调查、重证据原则,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并重,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佘斌娜称,公安机关的取证程序是否合法,“我们越来越重视,律师揪住程序合法性进行辩护的现象也越来越多”。
在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以法院庭审为中心的办案模式逐渐被强化。“说实话,对检察官的挑战越来越多。”佘斌娜称,出庭支持涉黑案件公诉,检察官除了面临业务上的挑战,也面临体力的考验。法庭上,往往是三四名公诉人,面对辩方三四十名律师,“1比10,人数多,证据多,事实多,能开到我们体力透支”。
检察院分析人员:完善立法严打保护伞
对于涉黑组织破坏村委会选举,对村事务进行控制以攫取非法利益的现象,检方建议在《刑法》修订中完善破坏选举罪的规定。同时,涉黑“保护伞”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发展壮大的重要条件之一,对此类职务犯罪的打击,既要健全举报制度,也要规范职务犯罪查处机制。
另外,检方还建议构建反洗钱信息沟通机制,打击非法跨境转移资金的洗钱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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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张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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