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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摔童案二审维持原判 被告韩磊死刑
关键字: 韩磊摔童案韩磊死刑摔童案二审摔童案终审北京摔童案韩磊死刑摔童韩磊死刑北京摔婴案韩磊摔童案最新消息:据央视报道,北京大兴摔死女童案今日(29日)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韩磊死刑原判。此前,摔童案嫌犯韩磊一审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
而韩父表示,对此已有心理准备。据悉,韩父韩母曾7次登门到被害人家道歉,韩母甚至说,“我觉得他们打死我们都是应该……”
二审中的摔童案凶犯 韩磊
案情回顾
7月23日晚,韩磊乘坐李明驾驶的白色北京现代牌轿车,在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庑殿路西侧公共交通车站科技路站附近,因停车问题与李某发生争执,韩磊对李某进行殴打,后将李某之女孙某某(殁年2岁10个月)从婴儿车内抓起举过头顶摔在地上。而李明则在明知韩磊实施上述行为的情况下,仍驾车带韩磊逃离现场。
7月26 日,被摔女童因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9月25日,该案在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宣判。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韩磊将女童高举过头顶摔在地上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1月19日,该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韩磊的辩护人表示,韩磊的行为属法律上的客体认识错误,是对侵犯对象发生的错误认识,本案系过失致人死亡案件,而不是故意杀人案件。一审法院在证明标准上不够确实充分,不能排除韩磊是过失致人死亡的合理怀疑,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请求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宣判后的韩磊被带离法庭
而在二审中公诉人表示,一审法院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当庭出示了新的证人证言。通过对各种证据综合判断认定,上诉人韩磊在事发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具备辨认和控制能力,明知车内是一个孩子并将其举过头顶然后摔下,构成故意杀人罪,建议二审法院驳回上诉人请求,维持原判。
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宣布,二审维持原判,被告韩磊获死刑。
韩父称已有心理准备 韩家曾7次上被害人家道歉
韩磊的父亲表示,他已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的心理准备,“但我相信法院会做出公正的判决”。他还说:“我们非常想和受害人家里达成和解,想真诚地给受害人赔罪,让自己的良心得到宽恕。”
据悉,从10月10日起,韩磊父母7次登门到被害人家道歉,但不是赶上对方家中无人,就是让对方情绪激动地将他们轰出房门。韩磊的父亲对记者说,“即使维持原判,我们也希望能得到谅解。”
北京大兴摔童案二审维持原判 被告韩磊死刑
在第七次登门道歉时,韩母在被情绪激动的被害人家属追打中,不慎摔倒休克。苏醒后的韩母仍然满怀歉意,“我觉得他们打死我们都是应该……”
对于是否坚持继续登门道歉,韩磊父母态度坚决。当被问到如果韩磊最终被维持原判,老两口是否还会坚持道歉?韩磊父亲说:“孩子(韩磊)现在已经被判死刑了,我们不是去求他们,而是从良心上讲,我们觉得必须去,不管他们怎么对待我们,我们都应该去……”
在整个采访中,韩磊父亲不止一次地表示,希望通过媒体表达他们的歉意,“我也是当姥爷的人,如果用我的命可以换回他们家孩子的命,我都愿意。”
被害方 拒绝接受赔偿
记者联系到曾经为受害女童一家做民事赔偿代理的马律师。“一审宣判时受害人家属撤诉,我们已经终止了代理关系。”马律师说,9月28日一审宣判时,被害方撤销了民事赔偿的要求,坚决要求法院判处韩磊死刑。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如果能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并获得谅解,是得以从轻发落的因素之一。
马律师表示,韩磊当初委托的律师在一次庭前会议上提出过赔偿,一审后,韩家也曾联系他希望对被害方进行赔偿,但被害方家属明确表示“不同意”。他说目前被害人母亲情绪还很不稳定,“肯定不会接受赔偿!”
(综合凤凰网、法制晚报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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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隆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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