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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需要解释为什么不起诉涉嫌使用酷刑的官员
关键字: 酷刑报告美国司法部门美国中央情报局参议院911《纽约时报》美国国会9日公布了酷刑报告,报告一出,不可避免地引发了外界要求起诉涉事官员的呼声。但本周美国司法部门重申了此前的立场:不会起诉任何人。那么,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是:为什么不起诉?
这份调查报告详细版约6000页,美国国会参议院情报委员会此次以执行摘要的形式发布。长达528页的执行纲要详尽描述了美国情报局如何使用酷刑虐待囚徒,大部分酷刑都令人作呕。2001年9月11日美国遭受恐怖袭击后,美国中央情报局(CIA)开始对上述囚犯执行所谓的“强化刑讯项目”,这份报告首次曝光了其中细节。对犯人实行水刑、“直肠给水”、感觉遮断等刑罚,并连续好几天将犯人裸体捆绑在应力位置上同时以冰水浸淋,这些行为怎么会是不违法的呢?
约翰•里佐(观察者网注:前中情局律师)、迪克•切尼(观察者网注:前副总统)和柳约翰(观察者网注:前副助理司法部长)等小布什政府官员,仍在为CIA的审讯手法辩解,要么声称那些手段并非酷刑,要么表示自己也不知道它们是酷刑,要么又说即使它们是酷刑,对于防止再次发生袭击也是必要的。
美国中央情报局(CIA)图标
参议院本周援引中情局自己的文件,在报告中给出了详细有力的回应,应该能就此止住前述争辩。不过,如果美国官员虐待囚徒,而我们知道无论在过去、现在还是将来,使用酷刑都是违法的,那为什么政府不起诉涉事人员呢?
或许那些证据在法庭上站不住脚是因为某些复杂的法律原因,而这些法律原因对我们多数人来说并不容易理解。如果是这样,为了自身的利益,政府有必要解释这些法律原因到底是什么。
根据《信息自由法案》,《纽约时报》业已提起诉讼,要求查阅能够支持司法部门宣判决定的有关文件和证词。但司法部门拒绝交出相关资料。政府律师援引法律规定的特例,政府可以不公开为政府官员提供法律建议的律师工作成果和材料。不论这条特例是否能有效地应用到外界要求查阅的所有文件上,但似乎交出文件,并解释为什么不起诉涉事官员,才是对政府最有利的做法。
2009年,时任美国司法部总检察长的埃里克·霍尔德曾命检察官约翰•德拉姆调查此事,德拉姆撰写了长达1700多页的10份报告及备忘录。《时代》周刊援引了这些报告和备忘录。德拉姆表示评估证人——包括CIA官员——证词也是他调查的一部分,最近司法部门归档了这些调查资料。外界对参议院这份报告的最大批评之一是它没有询问目击证人。但参议院情报委员会辩解道,如果询问,很多人将不便在司法部进行的调查中透露自己的任务。
联合国官员已经呼吁美国起诉涉事官员。根据国际法律相关要求,美国应对实行酷刑者问责。如果美国总统真心希望平息这场有关酷刑的争论,挽回滑入“黑暗面”的美国公信力,那他就需要解释为什么司法部门不起诉涉事官员。
(观察者网林可欣译自《赫芬顿邮报》12月11日文章“US Needs to Explain Decision Not to Prosecute Tortur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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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林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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