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法调研报告:毒品犯罪应排除在犯罪记录封存之外
据微信公众号“中国应用法学”11月3日消息,在《中国应用法学》2025年第5期中,最高法咨询委第六调研组刊发《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调研报告》一文。
报告在谈到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重点研究解决的问题时指出,不同罪名、不同情节之间的平衡若处理不当,或标准制定模糊、“一刀切”,则易导致实质不公,引发社会争议和公众质疑。
报告指出,在以刑罚轻重作为界定“轻微犯罪”基础标准的前提下,一些犯罪虽具有刑期短的形式特征,但实质上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大,不具有封存的合理性,应作出限制性规定。调研中各界意见对此较为一致,仅在限定要素与具体范围的取舍上存在分歧。
报告写道,考虑到罪名本身具有的规范评价功能,普遍认为应将一些特定罪名排除在犯罪记录封存之外,如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性侵犯罪、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职务犯罪等。
该报告作者简介一栏显示:调研指导:李少平,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组长:王海萍,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成员:胡云腾,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副部级专职委员;索达,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报告执笔人:黄鹏,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二级高级法官;王庆刚,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二级调研员;刘奕,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一级法官助理。
据介绍,《中国应用法学》是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人民法院出版社联合主办的法学期刊。该刊面向学术界及实务界,集中展示司法改革经验和司法实践最新研究成果。
微信公众号“中国应用法学”截图
报告全文如下: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均明确提出“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年)》作出进一步部署,要求“推动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经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审定,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将“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建设”作为2025年调研课题之一,由第六调研组承担该调研任务。
开展实地调研之前,调研组做了以下准备工作:一是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决策部署,深刻领会建立此项制度的重大意义。二是加强与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信息中心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关于推动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改革任务和目标要求,调取有关审判数据。三是部分组员先期就近到四川法院进行初步调研,了解有关情况,明确实地调研的方案和重点,确保调研成效。
2025年5月18日至24日、6月8日至14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统筹协调及大力支持下,第六调研组先后赴广西、甘肃两省(自治区)、7市(州)、10县(市、区)开展调研,召开8场座谈会,与政法干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教师等面对面交流,充分听取相关意见建议,全面了解现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实地走访了中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司法所、综治中心、社区矫正管理中心、未成年犯管教所、专门学校等23家单位和部门。通过深入调研、分析问题、凝聚共识,为推动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提出意见建议。
一、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重大意义
近年来,随着法治中国建设和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持续推进,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社会治安形势和犯罪态势发生了较大变化。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起诉严重暴力犯罪(包括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绑架罪、放火罪、爆炸罪)60283人,同比下降1.5%,占比从十年前(2015年)的7%降至3.7%,近五年一直维持在较低水平。轻微犯罪数量不断增加,近五年来判处三年(含)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占比保持在82%以上(其中一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占比在50%以上)。这反映出我国刑事犯罪总体呈现严重暴力犯罪数量及重刑率下降、轻微犯罪数量及轻刑率上升的“双降双升”趋势。同时,与刑罚轻缓化趋势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现行犯罪记录制度所带来的犯罪附随后果,给刑满释放人员重返社会造成较大困扰,如在就业、教育、社保等诸多方面受限,甚至还会牵连其子女等亲属。有的地方、行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层层加码”,加重了对犯罪前科人员的不利后果。该问题已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关注。
调研过程中,各界代表普遍认为,犯罪有轻重、罪责有大小,不加区别地让所有类型罪犯承担相同的附随后果,既与罪责自负、罪责一致的法治精神相悖,也不利于罪犯特别是占比越来越大的轻刑犯真诚接受教育改造、回归社会,还可能引起罪犯亲属等关联群体的不满。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实施情况来看,该制度实行以来,取得了“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的显著成效,为推动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积累了丰富经验、提供了有益借鉴。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刑事司法制度的创新改革举措,对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彰显法治文明,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其一,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目前我国有犯罪记录制度,而没有普遍适用的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在犯罪前科人员中,大量轻微犯罪人员主观恶性小、人身危险性低,且已经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经过教育改造,能够也应当成为社会的建设者。但是,由于对犯罪前科缺乏相应限制,“一次犯罪终身罪犯”,犯罪人员回归社会困难重重。加之无辜亲属易受牵连,增加了社会对立情绪。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新时代社会治理的“减压阀”“缓冲器”,有利于减少社会对抗因素和风险隐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其二,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有利于犯罪人员回归社会,实现刑罚预防目的。犯罪记录如同一个难以磨灭的标签,使犯罪人员在刑满释放后,在就业、教育、住房、信贷、社交等方面长期遭受歧视和排斥。在信息化高度发达的今天,一旦成为罪犯,部分永久性犯罪附随后果等于宣告犯罪人“社会性死亡”。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能有效减轻对轻微犯罪人员的“标签效应”影响,给予真诚悔改的轻微犯罪人员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降低其被社会边缘化的风险,从而大大降低其因绝望或走投无路而再次犯罪的可能性。同时,也有助于家庭和谐稳定,消除家庭成员因轻微犯罪记录给子女等亲属的成长环境和未来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消弭贫困和犯罪在代际间的传递。
其三,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有利于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彰显法治文明。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正式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规定为刑事诉讼法的基本任务。对性质、轻重存在明显差异的犯罪,在犯罪记录方面作出区别性制度安排,减轻轻微犯罪人员实际承受的附随后果,使无辜的人不受牵连,符合现代罪责刑相适应、罪责自负原则的要求。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真诚悔过、不再危害社会的轻微犯罪人员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是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刑罚效应过度延伸的适当调校,体现了刑罚的人道主义和司法的人权保障功能,彰显了法治文明。
其四,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有利于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和法治建设的全面发展进步,我国犯罪结构发生明显变化,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放火、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大幅下降,而“醉驾”、扰乱市场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网络犯罪等轻罪案件大幅上升。“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适应形势发展变化,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促使大量真心悔过的轻微犯罪人员向行为自律转化,既能减少社会对立情绪与治理隐患,又能实现犯罪治理精细化,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重点研究解决的问题
充分认识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重大意义的同时,两地参加调研座谈的人员对制度构建与运行中存在的风险隐患问题,表达了强烈关切。一是社会公共安全风险问题。封存范围设置不当,可能使一些有特定人身危险性(如性犯罪、暴力倾向、成瘾性犯罪等)的个体得以隐藏历史,获得接触易受害群体(如儿童、老人)或担任敏感职位(如安保、金融、教育、医疗)的机会,增加其再次实施同类或更严重犯罪的风险。对于特定行业而言,在招聘涉及信任和安全的岗位时,可能因无法知晓被封存的犯罪记录而增加内部风险。因此,须明确规定例外查询情形(如行为人再次犯罪、涉及国家安全审查、报考特殊岗位等),确保在必要情形下能依法穿透封存屏障进行查询。二是制度公平性风险。对“轻微犯罪”标准的合理界定是制度公平性的基石。标准过宽,可能导致本不应适用者不当受益,造成“犯罪者被优待”的误解,引发新的社会对立情绪;标准过严,则使制度形同虚设,丧失救济功能。不同罪名、不同情节之间的平衡若处理不当,或标准制定模糊、“一刀切”,则易导致实质不公,引发社会争议和公众质疑。三是操作与执行风险。在决定是否封存、何时封存、如何监督等环节,若程序不透明、监督缺位,将为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提供可乘之机,损害司法公正和制度公信力。封存是否需要评估,若评估标准缺乏科学性、评估人员缺乏专业性,则将导致评估流于形式。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民政、人社等部门间信息能否实现安全、高效的互联互通,犯罪记录能否在全国范围内确保真正“封存”,部门孤岛、技术壁垒是否会导致信息泄露或查询不畅,都是需要考虑的实际问题。四是社会观念与可接受度风险。若公众对制度设计、执行效果或个案处理不满,可能侵蚀对司法体系和社会治理的信任感,甚至产生“纵容犯罪”的误解。单位、雇主等关联方基于规避风险考虑,可能采取更隐蔽的查询方式,继续排斥有犯罪前科人员,导致制度目标落空。受害者及其家属得知加害者的犯罪记录被封存,可能产生强烈的二次伤害感,认为正义未得到充分伸张。
围绕科学构建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有效防范风险隐患,调研中,社会各界的关注点及与分歧点主要聚焦在以下几个方面。
- 责任编辑: 蔺渊 
-
知名车评人陈震被全网多平台禁言
2025-12-05 09:04 -
首个、首台、首次!我国多领域实现科技突破
2025-12-05 06:43 -
中国疾控中心:全国流感疫情整体处于高流行水平
2025-12-04 21:17 -
“政府采购评审名单照搬百度人名大全”,官方通报
2025-12-04 18:10 -
神二十一乘组将于近日择机实施第一次出舱活动
2025-12-04 17:05 航空航天 -
广西壮族自治区原主席蓝天立被“双开”
2025-12-04 16:19 廉政风暴 -
虚报24人入职,骗取生育津贴超220万,国家医保局曝光
2025-12-04 09:35 -
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王小洪最新发声
2025-12-04 08:10 -
李强:展望“十五五”时期,新型城镇化发展空间仍然很大
2025-12-04 07:50 -
驻港国家安全公署:以灾乱港者,虽远必诛
2025-12-04 07:46 香港 -
香港特区政府:强烈谴责
2025-12-04 06:45 香港 -
武汉警方:持刀伤人致1死,刘某被抓获
2025-12-03 21:39 -
二十届中央巡视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反馈
2025-12-03 18:38 中央巡视组 -
驻港国家安全公署:以灾乱港者,虽远必诛
2025-12-03 17:31 香港 -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叶红专被查
2025-12-03 17:19 廉政风暴 -
李刚被判15年:检举揭发多人,有重大立功表现
2025-12-03 17:11 廉政风暴 -
依法查处:“张雪峰”长时间污言秽语、“户晨风”煽动对立
2025-12-03 15:22 -
对话毛立平:清朝的“瓜”为什么那么多?
2025-12-03 14:19 文化 -
国台办:对于迫害大陆配偶的“台独”帮凶爪牙,我们决不轻饶
2025-12-03 11:10 台湾 -
涉香港大埔火灾,27岁内地女子被捕
2025-12-03 11:04
相关推荐 -
日本开发稀土担心中国干扰?日防相放话 评论 20
“美欧抢矿,遭殃的却是他们” 评论 7
美国又开炮欧盟:你们在“霸凌”美国军工! 评论 59
时代变了,“欧洲人迫切想要中国技术” 评论 197
习近平同马克龙举行会谈 评论 3最新闻 Hot-
日本开发稀土担心中国干扰?日防相放话
-
“按下葫芦浮起瓢”,英伟达想重返中国市场又难了…
-
“特朗普高兴太早咯,中国把枪放进枪套,但枪还在手上”
-
又出狂言,“加墨不能成为中国出口中心…”
-
“美欧抢矿,遭殃的却是他们”
-
“今年就当广告时间,等英国接任后我们再回归”
-
美国又开炮欧盟:你们在“霸凌”美国军工!
-
“不要惊醒‘美洲豹’”
-
土耳其急了:别碰能源设施!
-
时代变了,“欧洲人迫切想要中国技术”
-
“原来特朗普对中国做这么多”,某些美国鹰派急眼了
-
17年来最低,“好感急剧恶化”
-
韩国入境系统标示“中国台湾”,民进党当局破防
-
“在美欧闻了一鼻子尾气,才反应过来:中国早没这味了”
-
中企在非遭800亿美元天价索赔,BBC老毛病又犯了
-
俄乌冲突后普京首次来访,印“外交钢丝”还能走多久?
-

观察员
上海市互联网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