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旭东:启蒙主义“伦理自觉”与当代中国文化政治
——反思《新青年》早期论述中的文化与国家概念
关键字: 启蒙文化政治伦理黑格尔国家陈独秀新青年中外启蒙主义莫不对“自觉”情有独钟,视之为个人和民族集体摆脱蒙昧、进入“理性”、“文明”和“历史”的成人礼。近现代中国启蒙主义运动出于特殊的历史危机感和道德紧张感,对“自觉”尤为看重,并通过“文化自觉”、“伦理自觉”、“政治自觉”等一系列论述,将“自觉”和“觉悟”提升到关乎个人安身立命和民族生死存亡的高度。但所谓“自觉”,无非是指人在面对对象世界时返诸自身的感知、认识、观照和理解。它区别于一般意识和认识之处在于,它在心灵内部的成像不是以客观知识的形式存在,而是以自我理解、自我期许的方式,为人在现实中的思考和行动提供动力、方向乃至意义说明和价值辩护。“自觉”带来的是一种具有内部生产力和创造性的自我形象,它一旦成形,就会驱动人按照这个内在的“本来面貌”去改造整个世界。自觉从来不仅仅意味着主观世界内部的突变,而更是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意识与其环境、意志与其实现的历史条件之间辩证运动、交相刺激、相互演化的反映和结果。反思二十世纪中国知识分子的“自觉”史,就是重新检讨近代以来、特别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中国人在集体性历史境遇中形成观念和行动纲领、继而通过高度强化的主体、组织和规划来积极介入和改造社会、重建政治统一体和文化价值共同体的奋斗史。本文尝试以陈独秀早期《新青年》上的几篇标志性文章为分析切入点,通过与广义的欧洲理性主义、启蒙主义的参照和对比,提出一些问题,以期引起更多的讨论。在这个分析框架里看,五四以来的文化自觉和文化革命论,由于自身内在的矛盾和悖论,既充当了社会变革和国家建设的先锋,也因其内在的文化主义、人道主义、历史主义和个人主义倾向而不时偏离其存在的根本理由和目的,即以新中国主权国家为基础的文明价值体系的政治性重建。
张旭东教授
概念的界定
从当今中国文化重建和政治自觉的角度看,我们可对作为自我意识(Self-Consciousness)的“自觉”做一个概念上的厘定。这包含三个步骤或环节:
一、“我”的感官确定性:明确自我与对象或他人的关系,从这种关系中意识到一个“我”,即通过主体-客体的矛盾形成主体概念,由此把外界感知和把握为一个为自己或针对自己而存在的已知的对象。
二、客观性与普遍性(外界)意义上的主体性,即自我[意识]=自我[意识] + 他人[的自我意识]: 主体性认识到这个自我意识视野内的外界包含着其他的自我意识(主体性),因此自我意识的客观内容必须包含主体间的关系、包含承认他者和被他者承认(Anerkennung),由此而达到其“客观性”和“普遍性”。
三、作为现实性和集体性的民族自我意识:用黑格尔的话说,就是——
“精神只有认识了自身以后才是现实的,作为民族精神的国家构成贯串于国内一切关系的法律,同时也构成国内民众的风尚和意识,因此,每一个民族的国家制度总是取决于该民族的自我意识的性质和形成;民族的自我意识包含着民族的主观自由,因而也包含着国家制度的现实性。”(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274节)[1]
这里特别需要强调的一点是,一个民族的自我意识不仅仅体现为它的主观自由,而且包含着其国家制度的现实性;反过来说,一个民族所选择的国家制度,也取决于其民族自我意识的性质和构成。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黑格尔所说的“作为民族精神的国家”才能获得具体的意义和价值,才可能获得共同体内部的认可和外部的承认。这种民族精神并不是什么神秘的本质,而是历史中的实实在在的东西。它的“内部”就是一个民族的伦理世界,即黑格尔所说的“国内民众的风尚和意识”;它的“外部”则是“贯穿于国内一切关系的法律”。[2] 这“内”与“外”两者的统一体就是国家本身。沿着这个思路,黑格尔所说的“精神只有认识了自身以后才是现实的”这句话就丝毫没有抽象思辨的晦涩,而是带有文化和政治的明晰性和具体性,其要点正是“自觉”的自我实现和外在化运动,即它同时落实在“国内民众的风尚和意识”和“贯串于国内一切关系的法律”两个方面的现实性。不过这种现实性已经不是由过去或他人意志强加于人的接纯粹外在的、被动的现实,而是精神认识了自身后的主动、积极的现实。
四、主体=实体:这种具有历史意义的自觉把自身历史境遇的客观内容和普遍内容作为自我的内在规定,所以它高于自然界的存在,也高于单纯文化风俗意义上的共同体,因为后者同样未经过主体自我认识及其政治化自我实现的洗礼。黑格尔继续写道:
“实体在它这种现实的自我意识中认识自己,从而就是认识的客体。伦理性的实体,它的法律和权力,一方面作为对象,对主体说来都是存在的,而且是独立地——从独立这一词的最高涵义来说——存在着,它们是绝对的权威和力量,要比自然界的存在无限巩固。”(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146节)[3]
这种新型的存在之所以是“实体”甚至客体,是因为它脱胎于那种“在现实的自我意识中认识自己”的努力。黑格尔直接了当地把这种主体的实体化、客体化形态定义为伦理性的实体,即它的法律和权力的独立性。但反过来说同样重要:实体是主体,或者说主体在这种客观实体中感觉到的不是束缚,而是自由;不是陌生,而是熟悉;不是恐惧,而是亲切。因为——
“伦理性的实体,它的法律和权力,对主体说来,不是一种陌生的东西,相反地,主体的精神证明它们是它所特有的本质。在它的这种本质中主体感觉到自己的价值,并且象在自己的、同自己没有区别的要素中一样地生活着。这是一种甚至比信仰和信任更其同一的直接关系。”(《法哲学原理》,第147节)[4]
黑格尔又说:
一个民族的国家制度必须体现这一民族对自己权利和地位的感情,否则国家制度只能在外部存在着, 而没有任何意义和价值。”(《法哲学原理》,第274节补充)[5]
可见,黑格尔在这里描述的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民族自觉或民族文化自觉,而是特殊意义上的近代市民社会的在政治领域、道德领域、文化领域里的自我肯定:市民阶级按自己的面目创造了一个世界,然后在这个自己创造出来的世界里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感受到外界(包括被改造的自然和社会性自然,即法律政治制度)并不是异己的、陌生的东西,而是“自己权利和地位”的客观化,这一切正是自己意志和价值的体现,因此能唤起情感的认同和共鸣。如果不理解这种政治意义上的自我肯定,就难免会以为黑格尔在仅仅是在进行一种抽象的、同语反复式的循环论证。但事实上,黑格尔所描述的恰恰是主观与客观、理念与现实之间的辩证法和互为条件的相互转化,其理论意义在于指明主观性的实质内容只能来自历史现实及其矛盾,但通过主观性—自我意识或自觉—的介入,客观性通过主观性“认识到自身”,或不如说主观性通过对自己同客观世界的具体、建设性关系、通过这种介入在现实界带来的改变而获得了一种更高的、更清晰的自我认识和自我理解。这才是“自觉”的真正含义。由此也可见,所谓自觉,包括启蒙意义上的文化自觉,实非只关涉主观领域的自我意识、个人自由、自我形象和自主性,而恰恰来自自我同集体性社会存在的伦理基础、法律、以及国家制度之间的批判性、建设性关系。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 责任编辑:李楚悦
-
“中国报价太香,加税50%都吓不跑美国买家” 评论 195挺巴抗议席卷全美高校,大批学生遭逮捕 评论 408习近平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 评论 72种地要先交钱?官方再通报:镇党委副书记被免 评论 608最新闻 Hot
-
NASA局长抹黑中国登月,连专业常识都不顾了
-
特朗普迎接:我喜欢这人
-
欧洲急着减排,却发现实现目标得依赖中国
-
“中国报价太香,加税50%都吓不跑美国买家”
-
美太平洋舰队司令来华参会:2019年后来华最高级别军官
-
中国进口贴标“美国制造”,这家高端美企要被罚惨了
-
挺巴抗议席卷全美高校,大批学生遭逮捕
-
这是他访华的“筹码”?美官员忙否认
-
伊朗总统警告以色列:若再来犯,让你“寸草不生”
-
美参议院通过涉TikTok法案,拜登声称将立即签署
-
欧盟事先未通知“突袭”中企:控制员工手机,要求获取数据
-
“中国到2030年每3辆车中就有1辆电动车,当之无愧全球领导者”
-
对华出口同比下降 4.3%,美中贸委会给美国立法者敲警钟
-
调查报告称“以色列没证据”,以色列不满:假的
-
麻生将见特朗普,“日本两头下注”
-
涉及超2000亿美元,俄官员警告欧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