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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轶可发条微博道歉就结束了,那还要警察干嘛?
曾某自认为是“公众人物”和明星,并且有着140多万的微博粉丝,可以借助舆论公开民警个人信息,在舆论场上似乎占据一定的主动权。并且,曾某在通报中并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性,由此看来,公安机关应该多向其开展普法工作。[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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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最嫩”通缉照,办案比道歉更重要
从法律上讲,发布带有嫌犯照片的悬赏公告是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的重要手段,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也是公民的义务。“不严谨、不合适、太萌”等标签只是旁观者的主观意见。法律赋予的行为不需要对部分主观的意见道歉。[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