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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男子向高速监控探头摆“剪刀手” 被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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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下午,方某驾驶本田轿车从浙江瑞安回龙泉,三点左右经过金丽温高速青田服务区主线卡点,面对摄像头,驾驶员方某觉得无聊,想起了网上的趣事,以及之前朋友有过面对摄像头摆“剪刀手”的经历,自己也顺道模仿一个,头还微微向右侧倾斜配合监控拍照,留下了经典“剪刀手”。方某以为这样奇葩的违章行为肯定没人发现,没想到高速交警正在青田服务器开展整治行动,被执勤的交警现场逮个正着。
据高速交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像驾驶员方某比剪刀手时双眼仰视,视线离开前方,左手离开方向盘,万一遇到前方突发情况,特别是在高速公路快速行驶的情况下根本来不及处置,后果将不堪设想。
“开始,他否认。自称,双手没有离开方向盘,也没有不文明的行为。”高速交警说,当方某看到监控时,才承认自己开车无聊,对着监控做出了危险的一幕。他说,在网上看到过类似的镜头,自己的朋友也这么做过,于是模仿着做了。
经过高速交警的教育,方某也后悔不已,并主动写下保证书,告诫自己以后千万别做出这样的丑事。最后方某也因“未安全文明驾驶的行为”被高速交警严肃教育并罚款200元。
对于方某在高速行车时向监控摆出“剪刀手”的行为被交警处罚的事件,记者也向交警了解到,类似的不按规定安全文明驾驶的行为还有驾驶员行车时玩手机、发短信、抽烟、捡手机等行为,如果被交警查到都将会受到罚款200元的处罚。
重庆司机比剪刀手同被罚200元
《重庆晚报》2014年7月也曾报道,重庆高速执法二支队五大队的执法人员在调取沪渝高速驾驶员违法行为证据时发现,一张监控自动抓拍的未系安全带违法行为照片。
执法人员介绍,这组摄像头白天不会亮灯,只是抓拍时才有闪光。这名驾驶员见摄像头没有亮灯,对着摄像头比出了一个剪刀手以示挑衅。
当事驾驶员介绍,当天车上就他一个人,高速路行车实在有些无聊,为了找事做,他准备逗摄像头玩玩。他以为高速路摄像头只测超速,于是在经过摄像头时,他压着速度通过,同时右手脱离方向盘,微笑着做出一个胜利的剪刀手势。
“我想调侃地表示我可没超速哟!”驾驶员说,当闪光亮起后,他就后悔了,因为他发现自己没有系安全带,不过他还是相信,“这个摄像头只是拍车牌,不管安全带。”
执法队员介绍,该驾驶员未系安全带扣2分、罚款100元,比剪刀手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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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张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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