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光裕获减刑11个月 已主动缴罚金及没收个人部分财产8亿元
关键字: 黄光裕获减刑黄光裕减刑黄光裕黄光裕再获减刑据新华社5月31日报道,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31日发布,罪犯黄光裕减去有期徒刑11个月。减刑后,其应执行刑期至2021年2月16日。
黄光裕,男,1969年5月9日出生于广东省汕头市,汉族,初中文化,香港永久性居民。现在北京市第二监狱服刑。
2010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亿元,没收个人部分财产人民币二亿元;继续追缴被告人黄光裕等人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黄光裕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院维持原判。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
黄光裕(资料图)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6月18日以(2012)一中刑减字第2608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人民币六亿元、没收个人部分财产人民币二亿元不变。执行机关北京市第二监狱提出减刑建议,报送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北京市第二监狱提出,罪犯黄光裕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学习和劳动,二次获得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建议减刑。
北京检察机关当庭发表检察意见,同意北京市第二监狱所提减刑意见。
法院经审理查明,罪犯黄光裕在刑罚执行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技术学习,按时完成劳动任务。另查明,罪犯黄光裕已经主动缴纳罚金及没收个人部分财产共计人民币八亿元,上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二千三百六十六万九千四百元。生效判决所处财产刑的款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
法院认为,罪犯黄光裕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符合法定减刑条件,可予减刑。法院裁定对罪犯黄光裕减去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减刑后应执行的刑期至2021年2月16日止。原判决附加刑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亿元、没收个人部分财产人民币二亿元不变(已缴纳)。
新华社记者 熊琳
翻页查看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 责任编辑:冯雪
-
神舟十八号载人飞船发射取得圆满成功 评论 112“准备好为同志们挺身而出了吗?”“YES!” 评论 482哥大挺巴抗议持续,美众议长称国民警卫队应适时出动 评论 420安理会表决:俄方否决,中方反击美方指责 评论 305最新闻 Hot
-
阿斯麦新CEO上任,“在华业务是首要工作”
-
“中企强势进军,韩企在自己主场感到危机”
-
安理会上,俄美代表互相质问对方“为什么?”
-
周受资回应:我们哪儿都不会去
-
美官员:最近几周,美国已向乌克兰秘密提供远程导弹
-
“6年增加两倍”,美军高官又炒:中国速度“惊人”
-
“这泼天的富贵暂时轮不上美国”
-
“价格战太激烈,大众在华目标就是保住份额”
-
朔尔茨称“普京没资格”,俄方反怼
-
“以色列是种族隔离国家!”纽约爆发抗议,数百犹太人被捕
-
“宁德时代被美国施压还赚了,韩企投资美国怎么反而要亏?”
-
俄国防部副部长涉严重贪腐被拘
-
NASA局长抹黑中国登月,连专业常识都不顾了
-
特朗普迎接:我喜欢这人
-
欧洲急着减排,却发现实现目标得依赖中国
-
“中国报价太香,加税50%都吓不跑美国买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