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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王:西方“自由媒体”真的自由吗?
关键字: 西方限制言论自由西方媒体如何影响政治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美国言论自由【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魔王】
英国伦敦桥发生连续袭击事件,美国CNN因“摆拍”嫌疑,“一不小心”把自己送上头条……特朗普总统那句“You are fake news!”犹在耳畔。
多年前就有“做人不能太CNN”这一流行语,这么多年过来,CNN隔三差五地用行动证明,“你们说的对……”
在西方媒体的宣传攻势下,很多人都以为“西方媒体不受政府管制”,从而以为西方媒体是自由媒体,进而再得出“西方媒体报道理性、中立、客观、真实”的结论。CNN报道简直是这一观点的“打脸神器”。
然而,如果没有CNN,西方报道也能坚守“理中客真”这一新闻专业主义吗?那就未必了。
西方政府并非不控制媒体
以号称“民主标杆”的美国为例。其实,美国有政府机构对媒体进行监管。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简称FCC),即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负责向美国的电台、电视台发放牌照,同时对节目的内容进行了最基本的限制,并负责规定所有美国国内的无线和有线通信行为。FCC可以根据“公共利益、方便或必要”的理由发放或不发放通信执照。
美国法典第47卷关于电信的法案规定了FCC的职责
FCC由美国国会创立,也自称向国会负责,但FCC的委员和主席则由美国总统提名,经国会同意后任命,流程和自称“中立”的最高法院大法官类似。然而,FCC很可能并不像它自称的那样中立,特朗普提名的现任FCC主席Ajit Pai上任后,就将奥巴马时代FCC针对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制定的隐私规则给废除了,可见FCC的政策走向与应届美国政府的意见高度同步。
FCC网站上的声明《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与言论自由》(The FCC and Freedom of Speech)中称,“FCC被法律限制而不会去阻止公民发表任何观点”(The FCC is barred by law from trying to prevent the broadcast of any point of view”),这里说的法律包括《美国通信法1934》 和《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尤其在《修正案》中有一条非常著名的关于言论自由的条文:“国会不得制定有关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一种宗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要求伸冤的权利。”
听起来很伟光正,但在现实生活中,美国最高法院却有一条非常不著名的隐藏条文:“言论自由的例外”。美国司法部检察官在一份向国会的报告《Freedom of Speech and Press: Exceptions to the First Amendment》中总结,“煽动”、“造谣”、“淫秽”、“恐吓”、“仇恨”的言论是被排除在《修正案》保护范围外的。
在1969年的布兰登伯格诉俄亥俄州案(Brandenburg v. Ohio)中,美国最高法院表示当“提倡使用暴力或违法行为”的言论“目的在于煽动或造成即将发生的非法行为”并“很可能造成这样的行为”时,这些言论不受保护。也就是说,严格遵守《修正案》等法律的FCC,完全可以依法处置这些不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内的言论或信息。可见美国在宣传自己的言论自由时吹得天花乱坠,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非常务实的,FCC也并不会真的不去阻止公民发表“任何观点”。
除了FCC,美国的其他政府部门如国家安全局(NSA)、中央情报局(CIA)等也会对国民甚至国外人的信息和言论进行监控管制,如果有违反美国统治或安全利益的信息都会进一步处理。比如个别美军士兵在伊拉克屠杀平民取乐的视频就被美国政府以“国家机密”的名义封存,如果不是维基解密将其偷出和曝光,全世界至今还不知道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过。维基解密的创始人朱利安·阿桑奇至今被美国全球通缉,被困在厄瓜多尔驻英国使馆已经长达5年,他只要踏出使馆大门就很可能被立刻逮捕。
然而西方政府很难控制大媒体
那些发表了“煽动”、“造谣”、“恐吓”等言论的个人或小媒体,其实都是杂鱼而已,FCC等政府机构可以将其轻松“掐灭”。与其他许多国家不同的是,美国是有庞大的媒体财团存在的国家。媒体财团财大气粗,往往口袋里有非常多的国会议员资源,甚至可能是在任总统的金主。
在西方体制下,FCC这样的政府部门只是执法者,地位低于法律,是法律的儿子;国会则是立法者,算是法律的爸爸,而财团通过政治献金控制国会议员,事实上地位高于立法者,凌驾于法律,相当于是法律的爷爷。
比如新西兰的奥克兰议会希望建一座国际会议中心,但小政府没有钱怎么办,奥克兰赌场财团出来说了,只要你们修改法律,让我可以多设立几台赌桌、老虎机,我就亲自掏腰包造这个会议中心,最终的结果就是奥克兰议会与财团握手成交,法律顺利修改。可见在西方,即使是清廉度相当高的国家,金钱不仅可能买到权力,连法律也能“买”到。那么,美国FCC这样的行政执法机构,在媒体集团面前自然只能是软脚虾一只了。
大媒体 VS FCC(图/WordPress)
很明显,FCC其实是非常努力地控制所有媒体的,可惜因制度问题,只能控制得了小鱼而无法控制大鲨。那么,这些大媒体逃避了FCC控制,是否就意味着美国人从此有了真正的言论自由了呢?当然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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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李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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