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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籍华人出版商在中国出售非法时政杂志被判刑
关键字: 王健民香港王健民呙中校香港媒体人被判刑非法时政杂志新维月刊深圳南山区法院通报,因在内地销售未经批准发行的时政杂志,香港永久居民王健民和呙中校等4人日前在深圳法院被判刑,引起一些港媒和美媒的高度关注。
王健民还是归化入籍的美国公民,“美国之音”报道称,美国国务院27日对此表示,中国多次拒绝美方提出的为他提供领事协助的请求。而王健民进入内地所持证件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而非美国护照,一般不能得到领事保护。
王健民与呙中校(资料图,图片来自香港东网)
深圳市公安局出具的一份《起诉意见书》说,王健民在香港注资成立出版公司,在香港发行《新维月刊》、《脸谱》等出版物,而这些刊物没有得到国内刊号。起诉书指出,王建民将没有国内刊号的杂志运到他在深圳的住所,并在大陆销售。
据《纽约时报》7月27日报道,《新维月刊》、《脸谱》主要登载消息来源松散的有关中国政治和领导人的文章。
深圳南山区法院对王健民等人的一审判决
据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官网消息,7月26日上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王健民等四人非法经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王健民犯非法经营罪、串通投标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被告人呙中校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刘海涛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徐中云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4人都表示不上诉。
据《亚洲周刊》报道,王健民与呙中校都曾在《亚洲周刊》任职,分别担任资深特派员和资深编辑。二人离职《亚洲周刊》之后,创办政论杂志《新维月刊》和《脸谱》杂志,上述4人皆因为这两份杂志而被控。王健民妻子徐中云帮助丈夫把香港出版的杂志寄给内地客户,而刘海涛为该杂志自由撰稿人。
方山解读:
呙中校就是那个写《深圳被谁抛弃》的2014年5月30日晚,王健民和呙中校二人分别被公安从深圳家中带走,罪名是涉嫌非法经营,王健民妻子和岳父也被列为同案人但获得保释。王健民和呙中校被指曾将《新维月刊》和《脸谱》寄给内地读者,深圳南山区检察院认定他们在内地编辑出版发行非法出版物,涉嫌非法经营罪。2015年11月5日在深圳南山区法院开庭审理。
据“美国之音”报道,美国国务院发言人约翰·科比本周三在例行记者会上说:“我们可以证实,美国公民王健民(英文名James Wang)2014年5月31日在中国被捕。自从他被捕以来,我们多次要求中国方面批准美方探视王健民,包括批准美方出席他的审判。这些请求都被拒绝。我们将继续提出与王健民进行接触的要求,以便提供适当的领事服务。”
《纽约时报》报道称,由于王健民进入内地所持的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观察者网注),他在被拘留期间与美国领事官员见面的权利可能受到限制。根据美国国务院网站上的信息,未使用护照进入中国的美国公民一般不能在那里得到领事保护。
据香港信报报道,香港警务处刑事及保安处处长区志光星27日证实,过去两年多,香港特区政府没有就王建民和咼中校的案件收到过内地当局通报,警方将按现行机制向内地了解情况。
《环球时报》27日报道,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陈欣新28日表示,涉案人员要是在香港卖书,那么就遵守香港的法律。一旦他们把刊物带到内地来销售,他们就要遵守内地的相关法律。按照现行内地法律和规定,如果未经许可在内地销售境外报刊,那就涉嫌违法经营。这些人的销售行为发生在内地,按照属地原则,内地的司法机关对他们的行为有管辖权,一旦涉及犯罪,内地司法机关自然按照内地的法律而非香港的法律做出裁判。另一名专家表示,有舆论就此事强调言论自由,但要注意的是,媒体没有造谣诽谤的自由。这种八卦刊物的减少,也有利于传媒和出版业创造良性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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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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