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欧树军:美国“信息时代”的启示
关键字: 美国信息时代社会安全犯罪记录信息技术犯罪记录系统【昨天(5月9日)下午,天津一位女士通过滴滴平台打到顺风车,行车过程中,司机竟赤裸下身,仅用一件运动短裤遮住关键部位。被吓得不轻的她赶紧下车。乘客向滴滴平台投诉后,司机竟发来短信威胁。一周前,深圳女教师乘坐滴滴打车遇害。信息时代带来的种种便捷与智能体验,几乎同等量地带来了治理困境,不断对互联网相关的犯罪治理提出新的问题。半个世纪前,美国即将迈过“现代社会”的门槛之际,也曾因犯罪认证制度而苦苦求索。今日远观,或许有所启示。】
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即将迈过“现代社会”的门槛之际,其社会、经济、文化各层面都处在剧烈的转型大潮之中。在人口结构方面,婴儿潮一代长大成人,大量南方农村人口涌向城市,外国移民迅速增加。在城市化进程方面,城市化率快速上升但城市内城却在衰落、郊区加快都市化,城市中的少数族裔迅速增加。在经济发展方面,随着经济的衰退和城市的衰落,失业率激增,尤其是少数族裔的失业率激增。在社会运动方面,“民权运动”成为社会抗争的主要思想和方法,政治抗议运动此起彼伏,来自警方的逮捕行动也急剧飙升。总体而言,这一时期的美国社会安全状况非常糟糕,每年被逮捕人数大大增加,有犯罪倾向的未成年人不断增加,中上阶层的青少年数量也居高不下。1人员流动性大,财产等基础信息无法跟着人走,社会安全状况堪忧,福利欺诈现象频发,这些信息不对称现象表明,在美国的“四化”(城市化、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同样存在不容小觑的社会问题。美国的经验显示,解决这些问题的出路,不仅在于各种堪称“第二次权利革命”的社会立法2,还在于治理能力创新。美国“信息时代”(the information era,1960-1990)的全国犯罪认证制度建设就是一个例子。
正是在1960-1990年的这三十年中,美国借助信息技术进行了一系列重塑基础权力结构、影响深远的治理制度创新,美国也就是在这个时期才转变成为一个真正的现代社会。到1994年美国的互联网民用化之前,美国已经建立了一个高度整合、互联互通的“数据库国家”(database nation)3,美国社会已经变成了一个标准化、清晰化了的“档案社会”(dossier society)4。没有信息沟通技术所带来的治理创新,没有把分散在各个政府部门的公共档案整合成永久常设的全国数据库,罗斯福的“新政”、杜鲁门的“公平施政”、约翰逊的“向贫困宣战”和“伟大社会”都很可能陷入大规模身份欺诈、财产欺诈、福利欺诈和社会经济欺诈的沼泽地,尼克松也无法兑现其控制犯罪、恢复秩序的政治承诺,里根无法掀起其经济新自由主义与文化保守主义合体的“新公共管理”惊涛骇浪,布什更无法布下反恐的“天罗地网”5,奥巴马政府也无法建设“家长制自由主义”的“简化政府”6,简言之,美国联邦政府所代表的国家权力也许完全不会变成如此强大。
“信息时代”也是美国现代犯罪认证制度的成熟期。在此之前,美国的非电子化国家犯罪记录系统是其第一次全国性犯罪浪潮的产物。1919-1929年既是美国资本主义发展的所谓“黄金十年”,也史无前例地受到共产主义、工人运动、种族骚乱、城市犯罪等“有组织犯罪活动”的威胁,在这种氛围下,1929年,联邦调查局局长胡佛(任职长达48年,1924-1972)成功游说国会批准将该局的鉴证部成为联邦调查局的常设部门,正是鉴证部建立了美国第一个非电子化的全国犯罪记录系统。但是,这个时期的犯罪记录仍然处于“信息孤岛”状态,大部分记录不准确、不全面甚至模棱两可,名字错误、罪名错误、处置错误随处可见。在政治意愿层面,受分权传统思想的影响,不仅地方、州与联邦政府之间无法互联互通,各州内部也分散在几百个部门,一些大城市还建立了独立的系统,没有统一的标准,彼此之间无法协作,尤其是联邦政府的各分支之间没有达成建立国家犯罪记录系统的政治共识,因为当时的美国人仍然无法突破分权思维。在制度化的基础能力层面,这一时期的犯罪记录仍然依赖邮路传送,常常耗时数月。尽管1940年代末,地方、州与联邦之间首次通过电报传输犯罪记录,但内容仅限于大案要案。1950年代末,刑事司法部门开始使用电脑,但主要用来内部审计和发工资。这样一来,全国犯罪记录系统就仍然是海市蜃楼。
在1960-1990年的信息时代,美国从政治意愿和制度能力两方面对其犯罪认证制度进行了彻底的改造。
在政治意愿方面,从约翰逊到福特,作为全国公共意志、公共福祉的最高代表者、维护者,美国总统开始就建立国家犯罪认证制度寻求政治共识。1965年,美国总统约翰逊宣布建立总统执法与司法行政委员会,专门研究犯罪原因以及如何预防、控制,他还提议制定《执法协助法》并很快获得国会批准,他希望通过这部法律进行联邦一级的治理创新,建立新型联邦伙伴关系。1968年,执法与司法行政委员会发布报告称,美国有20万科学家、工程师在帮助政府建立军事信息系统,却只投入了很少的力量来预防和控制犯罪,必须尽快建立一个国家犯罪记录系统。7
围绕电子化的全国犯罪信息究竟是由行政部门控制,还是由立法部门控制,以及如何对刑事司法信息进行宪法约束,联邦和各州政府的行政部门、立法部门、司法部门、地方刑事司法部门、各种社会经济团体之间争论不休。阻力主要来自国会。从20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初期,美国国会反复拒绝批准建立全国数据中心和联邦电脑系统。但在1974年11月,美国国会准备通过隐私法时遇到了阻力。1974年隐私法名为隐私法,但却授权国内税务总局、社会保障局、联邦调查局和国防部分别建立自己的数据库,唯一的限制只是禁止彼此之间以“政府一般利益”为理由互联互通。时任美国总统福特威胁国会说,国会如果不把负责监督执行这个最重要的限制条款的隐私委员会,从政府机构降格为研究小组,就动用特权否决该法。尽管国会最终被迫妥协,但效忠于总统的白宫行政管理与预算局却仍然拒绝执行隐私法所确立的上述基本原则,导致整合的全国信息系统大行其道。8
最终,美国政治舞台上的两大政治力量自由主义者、保守主义者都从各自的立场出发,对各种国家信息系统表达了支持。自由主义者相信,只有这样才能将新政自由主义所奠定的各种社会经济政策延续下来;保守主义者反对大政府和“福利国家”,但他们同样不得不依赖国家信息系统来揭露福利欺诈和其他犯罪。
在制度能力方面,最重要的变化是实现了犯罪认证系统在内部与外部的双重互联互通。
1960年代中期,各州和地方警察部门尝试建立刑事司法信息的现代化,建立涵盖犯罪历史信息和通缉犯信息、向上集权的州数据库,建立警察数据的处理部门,推动信息格式的标准化以及部门之间的高速信息沟通网络。这一趋势,很快从地方蔓延到州警察部门。
根据执法协助法,美国建立了一个搜索计划(Project SEARCH),可在各州之间实现犯罪记录的标准化和及时交换,这也是美国历史上首次出现与联邦调查局的犯罪记录系统的竞争系统。因此,美国在1960年代出现了三个全国性的犯罪信息系统:联邦调查局鉴证部的鉴证系统(始于1925年),联邦调查局的国家犯罪信息中心(始于1966年),和根据执法协助法建立的跨州搜索计划。三个系统都是全国性的,但前两个集权于联邦,第三个分权于34个州。三个系统相互独立,不互联不互通,美国没有形成一个唯一的全国性的犯罪记录系统,而且也没用任何联邦政策想要这么做。
美国新一轮保守主义政治周期的到来,是国家犯罪历史数据库的思想动力。1968年,在文化内战之后,保守主义思潮将“法律与秩序”(law and order)作为口号,并因此赢得了大选。作为对严重的国内安全困境的回应,美国联邦调查局顺势建议建立全国犯罪记录系统和全国犯罪信息中心,改变过去犯罪信息分散掌握在各级政府的状况。1970年,联邦调查局正式获得授权,由其通过国家犯罪信息中心(national crime information center)和国家犯罪记录数据库(national computerized criminal history system),组建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系统。当时,各级政府分别掌握总数为1.95亿份的犯罪记录,3500万份在各州政府手中,2500万份在联邦政府手中,1.35亿份在地方警察局,国家犯罪记录系统将这些信息史无前例地整合在了一起。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 请支持独立网站,转发请注明本文链接:
- 责任编辑:李楚悦
-
神舟十八号载人飞船发射取得圆满成功 评论 112“准备好为同志们挺身而出了吗?”“YES!” 评论 482哥大挺巴抗议持续,美众议长称国民警卫队应适时出动 评论 420安理会表决:俄方否决,中方反击美方指责 评论 305最新闻 Hot
-
阿斯麦新CEO上任,“在华业务是首要工作”
-
“中企强势进军,韩企在自己主场感到危机”
-
安理会上,俄美代表互相质问对方“为什么?”
-
周受资回应:我们哪儿都不会去
-
美官员:最近几周,美国已向乌克兰秘密提供远程导弹
-
“6年增加两倍”,美军高官又炒:中国速度“惊人”
-
“这泼天的富贵暂时轮不上美国”
-
“价格战太激烈,大众在华目标就是保住份额”
-
朔尔茨称“普京没资格”,俄方反怼
-
“以色列是种族隔离国家!”纽约爆发抗议,数百犹太人被捕
-
“宁德时代被美国施压还赚了,韩企投资美国怎么反而要亏?”
-
俄国防部副部长涉严重贪腐被拘
-
NASA局长抹黑中国登月,连专业常识都不顾了
-
特朗普迎接:我喜欢这人
-
欧洲急着减排,却发现实现目标得依赖中国
-
“中国报价太香,加税50%都吓不跑美国买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