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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案子在美国司法系统里都是一场交易,比如我
美国司法部一旦怀疑企业行贿,很快就会与涉案企业首席执行官取得联系,然后给他提供几种可能的情况:要么同意合作,并自证其罪,然后开始漫长的谈判(99%的案子都是这种情况);要么选择反抗,走诉讼程序(在我研究的几百个案件中,只有两例是这种情况);要么用拖延战术(就像阿尔斯通案),但要自担风险。[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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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抓为人质,美国法律如刀肢解阿尔斯通
根据美国《反海外腐败法》,无论任何人,无论国籍,只要涉嫌向外国公职人员行贿,只要该罪行和美国有一丝一缕的联系,美国司法部即可将他投入监狱。我中了这肮脏的圈套,成为柏珂龙阴谋的牺牲品,沦为美国司法部的“人质”。[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