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德湘清华大学当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兼职教授
《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两大法律文件来看,日本对琉球的占有早已被剥夺。美国本应按照《联合国宪章》关于托管地的规定,使琉球走向自治和独立。可事实上,美国为一己私利却剥夺当地人民应有的权利,把琉球的主权与日本私相授受,充分暴露其“民主卫士”的虚伪性。